- 索 引 号: FJ00112-0202-2013-00004
- 备注/文号: 闽财预〔2013〕73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财政厅
- 公文生成日期: 2013-08-06
- 有效性: 有效
管理工作的通知
(一)积极培植壮大税源。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做大做强总部经济、稳定工业生产和外贸出口、扶持中小微企业、民营经济、县域经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等一系列财税政策,主动研究出台一些新的财税政策措施,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重点扶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生态产业、现代服务业和现代海洋产业等转型升级,淘汰落后产能,提高第二产业税收贡献率,培养可持续财源,增强财政收入增长后劲。同时要加强政策执行情况的审查监督,既要保证政策发挥效应,也要注意防止企业虚报冒领,骗取财政资金。
(二)加强收入预研预判。密切关注经济运行态势,动态监测分析收入入库情况以及增减变化原因。加强与税务部门和非税收入执收单位的沟通协调,及时把握“营改增”扩围动向和小微企业阶段性免税政策,密切跟踪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和重点税种的发展变化,调整优化税源结构,增强组织收入的预见性。依法征税,应收尽收,严禁征收“过头税”。
(三)加强非税收入管理。继续加大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等非税收入的清理力度,严禁违规设立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提高征收标准。依法加强非税收入征管,严格区分非税收入资金性质,分别纳入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确保及时足额划解入库。坚决制止和纠正为追求财政收入增幅而增加非税收入的行为,进一步
(一)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
(二)加快公共财政预算执行进度。把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放在预算管理工作的重要位置,抓紧、抓实、抓出成效。继续将支出进度作为预算管理综合考评的重要内容,强化部门的预算执行主体责任,提高财政资金的运行效率。
(三)加快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进度。
(一)清理、压缩结余结转资金。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定期清理结余结转资金,摸清底数、加强分析、查找原因、分类处理,将结余结转资金管理与预算编制及预算执行
(二)加大财政专项资金清理整合力度。按照
(三)加强国库资金管理。科学、合理调度国库资金,切实满足重点支出和民生项目的资金需求。全面清理地方财政暂付款,该核销的要按程序尽快核销,违规占用的要及时清理,该收回的要及时收回,保障预算支出需要。切实按照《财政部关于开展地方财政对外借款清查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强化库款借出清理,纠正对外借款中的不规范行为,妥善处理库款借出历史遗留问题,建立完善借款回收保证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着力夯实库款,增强财政资金调度和保障能力。
逐步建立规范的政府性债务举债机制,加强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举债审批管理,防止债务过快增长可能造成的地方财政潜在风险。建立和完善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强化对政府性债务规模、结构和安全性等方面的动态监测和风险评估,将债务规模控制在本级政府可承受的财力范围。债务风险较高的市、县(区)
进一步完善财政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多层次、全方位的财政监督机制,加强财政资金运行的风险防控。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保障资金安全等有机结合起来,正确处理三者关系,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拨付资金的同时,坚决杜绝违规“以拨作支”、虚列支出、挤占挪用资金等行为,规范权责发生制管理,除国库集中支付结余和国家统一规定的事项外,各市县不得扩大按照权责发生制列支的范围,不断提高预算执行的及时性、有效性、安全性。
2013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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