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2-1000-2010-01045
  • 备注/文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财政厅
  • 公文生成日期:
  • 有效性: 有效
中央决定提高高校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
来源:本网 时间:2010-11-01 00:00
  九月八日 ,财政部、教育部决定从2010年秋季学期开始,将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从每生每年2000元提高到每生每年3000元,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原定的比例分担。我省将根据中央精神,相应提高现行高校国家助学金的分档资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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