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2-0204-2014-00001
  • 备注/文号: 闽财农〔2014〕73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财政厅
  • 公文生成日期: 2014-07-21
  • 有效性: 有效
关于转发中央财政山洪灾害防治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和全国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来源:本网 时间:2014-07-24 00:00

关于转发中央财政山洪灾害防治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和

全国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市、县(区)财政局、水利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经济发展局

财政部、水利部联合印发了《中央财政山洪灾害防治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和《全国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对规范中央财政山洪灾害防治经费使用管理和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现将上述两个办法转发给你们,请各市、县(区)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财政部 水利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山洪灾害防治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2、水利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全国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水利厅

2014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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