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2-0210-2021-00005
- 备注/文号: 闽财建议〔2021〕151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财政厅
- 公文生成日期: 2021-04-23
- 有效性: 有效
1784号建议:关于推行行政罚款电子化收缴的建议
来源:非税处
时间:2021-05-18 00:00
闽财建议〔2021〕151号
闽财建议〔2021〕151号
答复类别:A或B或C或D类
答复类别:A类
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 1784 号建议的答复
陈展弘代表:
《关于推行行政罚款电子化收缴的建议》(第 1784号)由我
单位会同人行福州中心支行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罚没收入是非税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我厅积极推进
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改革,不断推进将罚没收入等各类非税收入
纳入全省统一的非税收入管理系统收缴。我厅制发《福建省非税
收入收缴电子化和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实施方案》,在全省范围
内启动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和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工作(简称
“两电”改革)。
目前,非税收缴电子化渠道已经覆盖微信、支付宝扫码支付
和 19家银行全部网点、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等,开通微信、支付
宝 APP城市服务“福建非税缴纳”快捷缴款入口,并积极引入银
联云闪付渠道,缴款方式能够灵活适应多样化执收(执罚)收缴
场景和支付习惯。缴款人凭执收(执罚)单位在非税票据系统开
具的 20位缴款识别码,可在上述渠道自由缴款,缴款成功后自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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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电子票据,登录“福建财政”微信公众号或福建省财政厅网
站凭缴款码即可查验下载电子票据,缴费取票实现“一趟不用跑”,
有力支撑部门涉费业务高效“一网通办”,规模化降低执收成本。
截至 2021年 3月,“两电”改革已实现省级执收(执罚)单
位基本覆盖,各设区市均已启动改革实施工作。下一步,我厅将
加大组织协调和培训宣传力度,积极推动执收(执罚)部门落实
改革要求,加快工作部署、系统改造对接等改革实施工作。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韩健
联 系 人:林晨艳
联系电话:0591-87097615
福建省财政厅
2021年 4月 23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省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
福州市人大常委会。
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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