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2-0210-2018-00013
- 备注/文号: 闽财非税〔2018〕4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财政厅
- 公文生成日期: 2018-11-13
- 有效性: 有效
福建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关于工商银行等9家银行实施非税收入电子缴库的通知
来源:非税处
时间:2018-12-03 00:00
闽财非税〔2018〕4号
省内各市中心支行、各县(市、区)支行,有关金融机构:
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 153号)、《财政部关于加快推进地方非税
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工作的通知》(财库〔2017〕7号)、《福建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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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范围的通知》(闽财非税 〔2016〕5号)等文件规定,经技术
2018年 12月 1日起,上述 9家代收银行实施非税收入电子缴库 。
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入,应直接通过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TIP S)发送电子缴库信
库数据电子自动对账。
二、请代收银行于 11 月 23 日前将各行 TIPS 系统扣款科目
三、各代收银行应严格按照闽财非税〔2016〕5 号文规定,
做好上线前科目设置、端口部署及电子协议签约验证等准备工作 ,
确保 12月 1日按时上线电子缴库业务。上线后,应按照规范流程
开展代收资金电子缴库清算、扣缴及对账等工作,确保资金安全、
国库处反馈。
成与省财政非税系统和人行 TIPS系统对接的技术开发、联调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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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比照本通知执行。
福建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
2018年 11月 13日
2018年 11月 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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