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补助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闽财社〔2021〕38号

各市、县(区)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社会事业局:

  为加强和规范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补助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根据《福建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福建省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补助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现将本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11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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