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闽财行〔2017〕18号

省直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体系建设,推进干部教育培训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我们对《福建省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闽财行〔2014〕24号)进行了修订。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福建省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公务员局

                                  2017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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