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2-1302-2021-00262
- 备注/文号: 闽财社指〔2021〕33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财政厅
- 公文生成日期: 2021-06-11
- 有效性: 有效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21年卫生健康专项资金的通知
来源:社保处
时间:2021-06-21 00:00
闽财社指〔2021〕33号
有关市、县(区)财政局、卫生健康委,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
融局、社会事业局:
为支持各地卫生健康事业顺利开展,根据 2021 年卫生健康
专项资金安排情况、年度工作任务和相关资金管理制度要求,现
下达你市、县(区)2021年计划生育补助、卫生健康科研人才培
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基本药物制
度补助等补助资金 万元,(具体项目、金额详见附件 1)。现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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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的计划生育补助资金,专项用于补助符合条件
计划生育家庭工作,支出请列入 2021 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
2100717项“计划生育服务”科目。
二、此次下达的卫生健康人才培养补助资金,专项用于支持
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紧缺人才培训、县乡村卫生人才能力
提升培训、台湾医师来闽执业补助、特岗医师补助等工作,支出
请列入 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 2109999项“其他卫生健康支
出”科目。
三、此次下达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支出请列入
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 2100408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科
目。
四、此次下达的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公立医
院综合改革专项用于支持持续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保障公立
医院安全运行、促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医疗卫生机构能力提
升专项用于支持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能力建设、妇幼保健机构能力
建设及职业病防治能力提升,社会资本办医专项用于支持社会资
本举办医疗机构持续运营。请将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和社会资本办
医支出列入 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 2100299项“其他公立医
院支出”科目,医疗卫生机构能力提升支出列入第 2109999项“其
他卫生健康支出”科目。
五、此次下达的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支出请列入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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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 2100399项“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科
目。
此次下达的补助资金,除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中的
社会资本办医外,收入请全部列入 2021 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1100249 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并纳入
直达资金管理,中央补助资金部分标识为“01 中央直达资金”,
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请在指标
管理系统中及时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
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对于资金来源既
包含中央直达资金又包含地方对应安排资金的项目,在预算指标
文件、指标管理系统可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在指标系统中
分别登录;也可以由直达资金监控系统按照中央直达资金、地方
对应安排资金的比例自动拆分。
为进一步加强绩效目标管理,结合本年度专项资金下达情
况,现将《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详见附件 2)随文下达,请做
好绩效跟踪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同时,请参照省
级做法,将你市区域绩效目标及时对下分解,做好区域内预算绩
效管理工作,及时报省级财政及卫健部门备案。省卫健委和省财
政厅加强对各地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的考核,考核结果与补助资金
安排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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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 6月 11日
附件:1.2021年卫生健康专项资金细化分配表
2.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抄送:财政部福建监管局
福建省财政厅办公室
2021年 6月 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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