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
为更好发挥财政科研智力支撑作用,有力推动财政增收节支工作,促进财政运行提质增效,现将2026年度福建省财政科研资助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具备专业研究基础和能力的省直单位、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国有企业以及社会组织的财经理论和实务工作者(包括个人和团队)。
(二)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处级以上职务。
(三)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最多只能申请或参与一个项目申报。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方向
项目负责人须立足福建实际,根据自身研究优势、专长,从附件1选取1个方向,对涉及多领域研究的方向,可自选角度,进行申报。
(二)申报材料
附件2、附件3中的项目研究论证应能体现较为成熟的初步研究成果,研究逻辑较完整科学,主要观点明确,具有第一手材料的量化分析和案例支撑,围绕财政等多维度提出对策建议,能较好突出服务决策、服务实践的应用型研究导向,具有成果转换的良好基础。
(三)申报时间
截止日期为2026年5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其他事项
(一)评审
福建省财政厅将按有关规定组织开展项目立项评审工作,拟立项名单于我厅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二)研究期限
2026年10月31日前提交项目最终成果,成果主要以论文形式体现。
(三)经费资助
1.首批资助:0.5万元;
2.剩余资助:按照项目成果结项评审的等次分为重点资助项目和一般资助项目,重点资助项目经费4.5万元,一般资助项目经费优秀等次2.5万元、良好等次1.5万元。
(四)经费拨付
项目获立项后拨付首批资助经费。项目成果被评为重点资助项目、一般资助项目优秀和良好等次的,予以结项并拨付相应剩余资助经费;项目成果被评为合格等次的,予以结项,不再拨付剩余资助经费;项目成果被评为不合格等次的,不予结项,不再拨付剩余资助经费。
(五)申报材料提交
提供《福建省财政科研资助项目申请书》(附件2,加盖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公章)2份和《2026年度福建省财政科研资助项目评审意见表》(附件3)5份,于申报截止日前寄送至福建省福州市华林路137号福建省财政厅属办公楼407室,并将以“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命名的word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fjczkyzz@163.com。
以上附件请各单位在福建省财政厅门户网站(http://czt.fujian.gov.cn)自行下载。
联系人:许书镛;电话:0591-87097339,18802518283。
附件:1.2026年度福建省财政科研资助项目申报方向
2.福建省财政科研资助项目申请书
3.2026年度福建省财政科研资助项目评审意见表
福建省财政厅
2026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