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26年度福建省财政科研资助项目的通知
来源:科研所 时间:2026-04-10 11:18

有关单位

为更好发挥财政科研智力支撑作用,有力推动财政增收节支工作,促进财政运行提质增效,现将2026年度福建省财政科研资助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具备专业研究基础和能力的省直单位、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国有企业以及社会组织的财经理论和实务工作者(包括个人和团队)。

(二)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处级以上职务。

(三)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最多只能申请或参与一个项目申报。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方向

项目负责人须立足福建实际,根据自身研究优势、专长从附件1选取1个方向,对涉及多领域研究的方向,可自选角度,进行申报。

(二)申报材料

附件2、附件3中的项目研究论证能体现较为成熟的初步研究成果,研究逻辑较完整科学,主要观点明确,具有第一手材料的量化分析和案例支撑,围绕财政等多维度提出对策建议,能较好突出服务决策、服务实践的应用型研究导向,具有成果转换的良好基础。

(三)申报时间

截止日期为2026年515逾期不予受理。

三、其他事项

(一)评审

福建省财政厅将按有关规定组织开展项目立项评审工作,拟立项名单于我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二)研究期限

2026年10月31日前提交项目最终成果,成果主要以论文形式体现。

(三)经费资助

1.首批资助:0.5万元;

2.剩余资助:按照项目成果结项评审的等次分为重点资助项目和一般资助项目重点资助项目经费4.5万元一般资助项目经费优秀等次2.5万元、良好等次1.5万元。

(四)经费拨付

项目立项后拨付首批资助经费。项目成果被评为重点资助项目、一般资助项目优秀和良好等次的,予以结项并拨付相应剩余资助经费;项目成果被评为合格等次的,予以结项,不再拨付剩余资助经费;项目成果被评为不合格等次的,不予结项,不再拨付剩余资助经费

(五)申报材料提交

提供福建省财政科研资助项目申请书》(附件2,加盖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公章)2和《2026年度福建省财政科研资助项目评审意见表》(附件35申报截止日前寄送至福建省福州市华林路137号福建省财政厅属办公楼407室,并将以“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命名的word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fjczkyzz@163.com。

以上附件请各单位福建省财政厅门户网站http://czt.fujian.gov.cn)自行下载。

联系人:许书镛;电话:0591-87097339,18802518283。

 

附件:1.2026年度福建省财政科研资助项目申报方向

2.福建省财政科研资助项目申请书

3.2026年度福建省财政科研资助项目评审意见表

 

 

 

福建省财政厅  

2026年4月9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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