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20182126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福建省财政厅 时间:2018-06-28 00:00

福 建 省 财 政 厅

 

 

闽财提案〔2018〕62号

 

答复类别:B

 

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

提案的答复

 

庄莉委员:

《关于加强基层文化建设力度的建议》(2018212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   省财政支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情况

(一)加强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强化政策保障,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等7个政策文件,实施文化惠民工程,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一是扶持省属文艺院团和非遗地方剧种剧团开展文艺惠民演出,省级财政每年安排3150万元。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客家文化(闽西)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持续推进,省级财政每年安排2400万元。二是支持新闻出版广电文化惠民工程。每年安排900万元用于农村广播电视村村通、村村响工程运行维护等广播电视公共服务项目补助,每年安排3131.89万元和388万元做好农村电影放映活动和农家书屋征订《福建日报》《农民日报》两报工作。三是积极支持宣传、文化、新闻出版广电等宣传文化部门开展的各类公共文化活动。支持省委宣传部牵头组织的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省文化厅艺术扶贫工程等,为基层群众提供实效性针对性强的公共文化服务。

 (二)支持涉台文物维修保护。2008-2017年,在中央财政的支持下,我省共安排涉台文物维修保护经费1.48亿元,用于漳浦县六鳌城墙、诏安县五通宫、连城县芷溪宗祠、长汀客家宗祠等涉台文物维修保护、安全防护。此外,省财政还安排1943万元,用于补助全省未编制保护方案的174处涉台文物保护工程项目规划编制经费。

(三)支持全省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工作。近年来,省财政累计投入资金9.58亿元,支持全省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工作,目前全省共有国家级名镇名村42个(居全国第2位)、省级121个,中国传统村落229个(居全国第6位)、省级503个、市县级267个,初步登记历史建筑5万多栋,经市县政府公布3650栋,保护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一是积极争取中央支持。截至目前,我省182个中国传统村落被列入中央财政支持范围,按照每村平均300万元标准,中央累计下达我省传统村落保护资金5.46亿元。二是加大省本级资金投入。2014-2018年,省财政累计安排补助资金3.31亿元,并采取竞争性评审办法,重点选取60个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进行改善提升。通过重点支持,涌现出邵武和平、永泰嵩口、连城培田、福安廉村、尤溪桂峰等一大批保护传承和环境整治效果比较突出的镇村品牌,起到示范引领作用。三是支持开展技术培训。2016-2017年,省财政共安排培训经费490万元,支持开展古建筑特色工种技术工人和农村建筑工匠培训认证工作。培训古建筑特色工种技术工人3500人、农村建筑工匠10500人,通过培训,有效提升了工人操作技能,逐步化解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建设用工矛盾。四是加强传统村落文物保护。2014-2017年,在中央财政的支持下,省财政共安排传统村落文物保护经费 8110万元,用于永安市青水乡沧海村、尤溪县新阳镇双鲤村、武夷山市武夷镇下梅村等12个村的文物维修保护。五是创新宣传方式。由住建部和我省联合举办的“首届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国际大会”拟于2018年在厦门召开,省财政安排补助资金288万元,支持专题片拍摄、传统建筑名匠、传统村落论文、传统村落评选,并支持永定建设土楼建筑文化展示馆,扩大了我省传统村落的知名度和国际影响力。

(四)支持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发挥文物资源的社会教育功能。据统计,2011-2017年,省财政(含中央)共安排免费开放(含陈列布展)专项资金70739万元。全省免费开放博物馆、纪念馆顺利度过免费开放之初的“爆棚”、“井喷”期,陈列布展条件显著改善,并适时举办主题特色展览,提升和完善了博物馆特别是中小博物馆的功能,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大幅提高。

(五)支持全省红色旅游业发展。2016-2018年共拨付红色旅游资金3920万元支持包括中央苏区、革命老区等红色旅游资源较为丰富地区开发红色旅游项目,重点支持各类重点红色旅游景区游客中心、停车场、厕所、标识标牌等基础设施建设及展馆、旧址的修复改造等,深入挖掘红色旅游资源,弘扬红色文化。

二、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2017〕51号)精神,省财政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参照现有财政保障和省级补助标准,研究制定公共文化基础标准以及省、市、县分担比例。

三、“逐步建立多渠道的文化投资体制,培育农村文化市场,吸纳社会资本投资文化产业,并加大文化领域的招商引资力度,形成具有特色的文化产业融资体制”事宜。

为创新财政资金支持方式,发挥财政资金和国有骨干文化企业资金的杠杆作用,引导带动社会资本参与福建省文化产业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省财政厅牵头会同海峡出版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海峡文化产业投资基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兴业国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了福建省文化产业发展投资基金。基金总规模20亿元,其中,财政部和省财政厅共同出资2.5亿元,其他国有企业出资3亿元,社会募集14.5亿元。基金用于支持福建省文化产业重点项目建设、龙头文化企业做大做强和小微文化企业发展。

四、2013年起,省级财政每年预算安排3亿元,用于引进一批创业创新高层次人才(团队)。按照规定,给予入选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百人计划”的团队300万元、海外人才200万元、国内人才100万元补助;入选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A、B、C类)的一次性给予用人单位25-200万元安家补助;入选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等6类特殊支持高层次人才,予以30-80万元的资金扶持;入选文化名家、技能大师等福建省优秀人才,予以10万元的资金扶持。

2018年,省财政将加大人才专项资金的投入力度,支持实施新一轮的“海纳百川”高端人才聚集计划。

五、省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补助经费。省级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经费,用于补助60岁以上(除国家级传承人外)的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每人每年补助3千元。

 

领导署名:陈  

人:何代斌

联系电话:0591—87097783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抄送:

 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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