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530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来源:教科文处 时间:2019-04-02 00:00
闽财建议〔201986号  
答复类别:B类  
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  
1530 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省教育厅:  
《关于制定福建省学前教育管理规定的建1530号)  
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一、出台相关政策,建立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制度  
20187里出台关于加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  
与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闽教基201852进一步明确了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基本要求、认定程序、扶持政策等内容,要  
求各地根据自身财力状况,对不同类型幼儿园,采取购买服务、  
政府补贴、基金奖励等方式,帮助普惠性民办园提升办园水平和  
保教质量。  
2018 10 月,省里出台了《关于建立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  
制的指导意见闽财教〔201841 规定自 2019 年春季学  
期开始,各市、县(区)应制定公办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  
准,原则上不低于每生每年 450元,并建立与当地学前教育发展  
状况、办学成本、财力情况联动的稳定增长机制。普惠性民办园  
- 1 -  
补助标准,参照公办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给予适当补助。省级财  
政将根据各地公办园在园幼儿数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数,同  
时参考当地公办园生均经费拨款标准制定情况,给予每生每年不  
超过 150元的补助。  
2018建省教育厅等七部门联合关于福建省第三  
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实施意见 (2018-2020 )的通知要求落  
实我省教育发展“十三五”规划,调整优化学前教育结构,进一  
步扩大学前教育资源,促进我省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  
二、加大支持民办普惠性幼儿园发展  
(一)建立“地方为主、省级奖补”的经费保障机制2018  
财政安排普惠性民办园购买服务资金 1.54亿元推动实施  
“地方为主、省级奖补”的政府购买服务经费保障机制,主用  
于普惠性民办园维修改造园舍设施、添置更新教玩具设备、支付  
园舍租金和教五险一金展教师培训抵保教费等支出。  
鼓励和支持各地推进政府购买民办幼儿园教育服务工作,加快扩  
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满足人民群众需求。  
(二)加大贫困地区普惠性幼儿园投入一是学前三年行动  
计划向 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倾斜办园建设允许其增  
1个项目,补助资金按最高档比例安排,每县最高可增加补助  
480 万元,2018 年省财政增加安排资金 7930 万元。二是推进学  
前教育巡回支教试点工作。鼓励和支持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  
和部分原苏区老区县开展农村学前教育巡回支教试点,并逐步扩  
大试点范围,探索适合农村偏远地区学前教育新模式。按照每个  
- 2 -  
新增支教点补助设施设备 3万元、支教志愿者每人每年补助 2万  
元标准,2018 年省财政安排补助资金 1467 万元,推进农村学前  
教育巡回支教试点工作。  
三、加强幼儿园教师待队伍建设  
(一村幼儿教师生活补助制2018年省财政按每人每  
400元的标准2019年提高标准至每人每月 500元),安排补  
助资金 7476万元,对 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乡村教师予  
以生活补助。  
(二)加强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培训。省财政将教师队伍建设  
作为教育投入重点予以优先保障2018年省财政安排师资队伍建  
设专项资金 1.6亿元,培训 3.7万人次,用于幼儿园、中小学骨  
干教师开展省级示范性培训,实施名师名校长培养、农村幼儿园  
教师(园长)教学能力提升工程,建设名师工作室、“双师型”  
教师培养培训基地等方面,全面提升中小学(含幼儿园、特教)  
教师专业素质。  
下一步,我厅省财政将继续加大学前教育经费投入,实施公  
办幼儿园生均拨款制度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补助制度,完善学前  
教育教师培养培训机制资待遇保障机制衡男女教师比例,  
提升教师队伍素质和待遇,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提高学前  
教育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  
- 3 -  
领导署名:陈强  
联 系 人:林微  
联系电话:0591-87097270  
福建省财政厅  
2019320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抄送: 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省政府办公厅。  
- 4 -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