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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财建议〔2018〕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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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类别:B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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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1108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省文化厅:
《关于支持古田红曲申请国家级非遗的建议》(第1108号)收悉。我厅的办理意见如下:
一、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投入。一是2016年起设立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每年1000万元。主要用于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等方面工作;省级文化生态保护示范点相关的调查研究、规划编制、传习设施租借或修缮、普及教育、宣传支出;省级以上非遗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非遗保护理论研究、调研、培训及交流等。二是省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补助经费。项目经费每年47.7万元,用于补助60岁以上(除国家级传承人外)的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每人每年补助3千元。
二、近年来,省级财政多渠道筹措资金不断加大对非遗项目产业化的扶持力度,先后支持了国家级非遗项目水密隔舱福船、霍童线狮、银器等特色文化产业项目等。为创新财政资金支持方式,发挥财政资金和国有骨干文化企业资金的杠杆作用,引导带动社会资本参与福建省文化产业发展,财政出资2.5亿元,设立了总规模20亿元的福建省文化产业发展投资基金。基金用于支持福建省文化产业重点项目建设、龙头文化企业做大做强和小微文化企业发展,我省重点非遗产业化项目属于基金重要投资领域。古田红曲特色文化产业项目若能符合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条件,我厅将会同省委宣传部予以积极支持。同时,福建省文化产业发展投资基金对符合投资要求、兼具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产业项目将予以支持,红曲有关项目单位可与基金管理公司对接商谈。
领导署名:陈强
联 系 人:何代斌
联系电话:0591--87097783
福建省财政厅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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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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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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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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