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排水设施建设(第二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
来源:经济建设处
时间:2020-10-19 00:00
闽财建指〔2020〕124号
有关市、县(区)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 2020 年排水设施建设(第二批)中
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的通知》(财建〔2020〕386号)和《福
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分解下达排水设施建设 2020 年中央
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闽发改投资〔2020〕511 号),现下达
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指标,具体项目、金额、科目详见附件。请按
规定用途安排使用,列入 2020年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并接受财政
部福建监管局的监督。
为提高中央基建资金使用效益,请及时将资金拨付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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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强化资金监督管理,确保项目建设的顺利实
施。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
策部署,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闽发改投资〔2020〕511 号所列
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工作,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2020年第二批排水设施建设(城市排水)中央基建
投资资金分配情况表
2.2020年第二批排水设施建设(县城排水)中央基建
投资资金分配情况表
福建省财政厅
2020年 10月 9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抄送:财政部福建监管局、省发改委。
福建省财政厅办公室
2020年 10月 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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