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水生态治理、中小河流治理等其他水利工程专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
来源:经济建设处
时间:2020-10-19 00:00
闽财建指〔2020〕123号
有关市、县(区)财政局:
近日,财政部印发《财政部关于下达 2020 年水生态治理、
中小河流治理等其他水利工程专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的
通知》(财建〔2020〕385 号),并废止此前下发的《财政部关于
下达 2020年水生态治理 中小河流治理等其他水利工程专项(第
一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的通知》(财建〔2020〕156号)。
省发改委根据国家发改委投资计划,印发《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
员会 福建省水利厅关于转下达“五江一溪”防洪工程、中型水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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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 2020 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
知》(闽发改投资〔2020〕435号)和《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水利厅关于转下达 2020 年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
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闽发改投资〔2020〕527 号),撤
销《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水利厅关于转下达 2020年
中型水库、大中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
计划的通知》(闽发改投资〔2020〕249号)和《福建省发展和改
革委员会 福建省水利厅关于转下达“五江一溪”防洪工程、坡耕
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 2020 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闽发改投资〔2020〕284号)。综上,相应废止此前我厅印发的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下达 2020年水生态治理 中小河流治理等其
他水利工程专项(第一批)中央基建投资资金的通知》(闽财建指
〔2020〕67号)。
现根据财建〔2020〕385 号和闽发改投资〔2020〕435、527
号文件,安排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指标 96305万元,具体项目、金
额、科目详见附件。请按规定用途安排使用,列入 2020年支出经
济分类科目,并接受财政部福建监管局的监督。为提高中央基建
资金使用效益,请及时将资金拨付到项目,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强化资金监督管理,确保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请按照党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在组织预算
执行中对照闽发改投资〔2020〕435、527号所列的绩效目标做好
绩效监控工作,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2020年中型水库、大中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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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批中央基建投资资金分配表
2.“五江一溪”防洪工程、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项目 2020年中央基建投资资金分配表
福建省财政厅
2020年 10月 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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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抄送:省发改委、省水利厅、财政部福建监管局。
福建省财政厅办公室
2020年 10月 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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