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
来源:农业处
时间:2020-07-02 00:00
闽财农指〔2020〕38号
有关设区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
农业农村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地方 2020 年农田建设补助资金
预算的通知》(财农〔2019〕111号)要求,经研究,现下达 2020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省级补助资金 46273.22万元(具体额度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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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1),收入列“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
入”,支出列“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现将有关事项通
知如下:
一、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亩均财政资金投入标准:中央财政
资金投入 1000元/亩,省级财政资金投入 420元/亩,设区市和县
级财政应当安排必要的资金投入农田建设,财政资金投入合计应
不低于 180元/亩,具体分担比例由设区市确定。高效节水灌溉中
央财政资金投入 1200元/亩,省级财政资金投入 500元/亩,设区
市和县级财政资金投入不低于 200 元/亩。23 个省级扶贫开发重
点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地方财政投入部分全额由省级财政承担。
二、请按照《福建省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闽财农〔2019〕40号)加强资金管理,及时拨付资金。在完成
省级下达的绩效指标任务(详见附件 2)的前提下,剩余资金应
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
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闽政〔2018〕13号)要求,做好资金
整合使用有关工作。
三、根据《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
(财预〔2015〕163号)要求,现将你市 2020年度农田建设补助
资金区域绩效目标一并下达(详见附件 3)。为进一步加强预算
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
照你市区域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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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请参照中央和省的做法,将你市绩效目标及时对下分解,
做好本辖区内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附件:1.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省级资金分配表
2.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任务清单
3.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绩效目标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 6月 16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0年 6月 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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