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助推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规范国有资本收益收支管理,省财政厅立足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职能,深化与省国资委协同联动,从制度建设、资源配置、协同监管、绩效管理四方面发力,持续提升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为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夯实制度根基,实现收缴全域覆盖。对标国家改革部署,进一步健全省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缴管理制度,将省属一级企业、省级行政事业单位所办一级企业纳入管理,建立“预缴+汇算清缴”收缴机制,实现省级经营性国有资本收益收缴全覆盖。
统筹资源配置,强化资本战略导向。把资本金注入作为国资预算资金重要投向,支持省属企业实施重大项目,增强企业资本实力和抗风险能力。紧扣支出规范和投向原则,推动国资预算支出重点向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基础设施等领域倾斜,服务“十五五”重大项目落地。
深化协同联动,健全常态监管机制。建立财政、国资常态化联动工作机制,联合开展预算编制、项目筛选、资金审核等工作,常态化共享企业资产底数、改革进展等核心信息,掌握国有资本运营动态,为优化资本布局、深化国企改革提供科学决策支撑,全面提升国资监管系统化、精细化水平。
抓实绩效闭环,提升资金使用效能。持续完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推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整体绩效评价,引入第三方机构开展考评,确保评价结果客观公正。强化绩效结果刚性运用,推动结果与预算安排等挂钩,打通编制、执行、评价、应用全流程闭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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