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科研经费使用管理堵点难点,我省持续优化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完善科技财力保障机制,通过健全经费管理制度、优化经费保障方式、完善成果转化经费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撬动引领作用,赋能科技创新发展。
健全科研经费管理制度
出台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等配套制度,规范科研经费使用管理,明晰预算管理、资金使用、单位监管等方面要求,明确下放预算调剂权限、对小额资助项目实行经费包干、健全单位内控机制等规则,从制度层面为科研人员“松绑减负”。
优化科研经费保障方式
完善科技特派员专项资金管理规则,允许50%工作经费实行年度包干使用,推行项目事前财政补助。对高校和科研院所采取稳定支持与竞争择优相结合的经费保障方式,支持科研单位自主选题立项,明确自主选题项目中40周岁以下青年科研人员承担项目占比不低于40%。落实企业研发准备金财政奖补政策,引导企业建立常态化研发投入机制,对企业年度研发经费增量给予最高600万元奖补。
完善成果转化经费管理
出台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操作指引,职务科技成果保留国有资产属性并实行台账单列管理,项目单位可自主开展成果转让、许可、作价投资,无需主管部门审批。建立尽职免责机制,对履职尽责、无非法牟利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成果转化未达预期可予以免责,激发科研人员创新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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