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持续夯实民族乡村振兴财政保障,坚守扶持政策连续性与投入稳定性,聚焦补齐民族地区发展短板、促进各族群众共同富裕,赋能民族乡村产业发展与民生提升。“十四五”以来,累计下达省级以上财政补助资金4.47亿元,用于推动民族乡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完善基础设施、保障民生福祉等。同时,立足民族乡村资源禀赋,大力扶持特色农作物种植、民族特色文旅、畲医药推广等特色产业,健全联农带农增收体系,持续激活乡村内生发展动能。
与此同时,加强资金精细化规范化管理,依托数字化监管平台对补助资金实行全流程动态监控,确保资金依规使用、精准落地、高效惠民。通过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持续提升财政资金使用质效。2025年,我省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在财政部等部委组织的绩效评价中获评A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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