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财政部公示2026年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县备案审查结果,福州市闽清县-罗源县以联合试点县形式入围,最高可获得中央奖励资金4500万元。试点期间计划新建充电站、充电桩折合标准桩共373台,总功率2.8万千瓦。
2024年以来,我省试点工作已覆盖6个设区市的12个县(区),通过联合试点县的深入联动,整合优化充换电设施资源,充分发挥试点辐射带动作用,提升农村地区“薄弱环节”的公共充换电服务保障能力,推进试点县及周边地区新能源汽车消费潜力提升。同时,培育充换电应用场景,完善提升县级邮政快递网点、农村物流节点等适宜新能源汽车充电场景的服务保障能力。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 3501020200072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