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实行统一管理服务
来源:金融处 时间:2026-04-03 10:45

  为充分发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救助效能,近日,我省推行救助基金全省统一管理服务(厦门地区除外),并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作为承接机构,具体负责基金的运行。相关管理服务模式自4月1日起施行。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保费中按规定比例筹集的社会专项基金,专项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抢救和丧葬费用,是一项政府主导、覆盖范围广、社会影响深的重要民生保障制度。根据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若存在机动车肇事后逃逸、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三种情形之一,可由救助基金给予相关费用垫付,有利于第一时间为伤者提供救治。

  实行统一管理服务后,救助基金申请更加方便快捷。申请人只需拨打全省统一服务热线95518,或登录“福建人保财险”微信服务号提交申请,或前往事故发生地人保财险分支机构的救助基金运行管理服务窗口现场办理,后续的审核、垫付等全流程工作均由承接机构统一办理,实现“就近办、便捷办”。省级相关部门将持续加强对救助基金的监管,防范基金运行安全风险,持续提高救助基金使用效能。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