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创新机制推动诉讼费退付提速
来源:政法处 时间:2026-03-24 10:34

  诉讼费退付是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关键小事”。近期,国家三部委联合印发《人民法院诉讼费退付管理办法》,2026年3月1日起施行,诉讼费退付管理从此有了正式规范,重点解决退费慢、入库不及时等难题。我省自2017年实行法院财物省级统管后,便开展诉讼费退付改革,经过三次调整完善,逐步建立起全流程线上退付机制,推动诉讼费退付提速。

  一是核定周转额度,保障全额退付。每年年初省财政参考上一年度实际退付规模合理核定当年诉讼费退付额度,同时安排暂付资金专门用于退付周转,实现退付工作早部署、早落实。2025年全省法院通过暂付资金,累计退付预缴诉讼费19.67亿元,退付规模超过40万笔。

  二是健全闭环管控,确保应收尽收。围绕诉讼费全周期管理,构建起“收取—退付—追缴—监督”闭环机制。一方面,对裁判生效后应由当事人负担的诉讼费,督促人民法院及时催缴,逾期未交的按相关规定将转入执行程序,确保非税收入应收尽收。另一方面,督促指导各级法院健全诉讼费全流程内控管理制度,将追缴、退付时效等情况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确保每一笔诉讼费从立案预收到结案结算全程可追溯。

  三是强化协同机制,提速退费办结。构建财政、法院、人民银行三方常态化协同机制,明晰各方权责,加强信息共享,打通协作壁垒。同时,建立财政、审计、上级法院联合监管机制,对退付不及时、资金违规使用、征管不到位等问题从严追责问责,实现部门联动无断点、资金监管无死角,全面提升诉讼费退付全流程运转效率。

  目前,我省诉讼费退付工作已形成“诉讼费缴入省级国库、国库先行垫付、退费额度纳入预算、全流程线上管控”的成熟模式,实现规范管理和便民退费有机统一,退费周期大幅缩短,进一步便民利民。下一步,我省将紧扣国家新政,依托现有成熟机制,持续优化流程、提升服务,不断增强群众法治获得感,打造诉讼费退付管理“福建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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