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落实国家大规模设备更新战略,进一步降低企业技改融资成本,我省日前印发通知,优化省技术改造项目融资支持专项政策与中央财政贴息、国家超长期特别国债补助政策的衔接机制,助力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加速落地。
根据衔接政策规定,同时获得设备更新贷款中央财政贴息政策和省技术改造项目融资支持专项政策支持的项目,可叠加享受贴息,最高年化贴息比例达2.5%,其中中央贴息1.5%、省级贴息1%,但实际支付利率不低于0。同时,简化贴息流程,实行“免申即享”,合作银行先按技改贷贴息政策要求,直接扣减年化2%省级贴息后的优惠利率签订贷款合同,待后续中央贴息资金到位后,在向项目实施主体收息时据实扣除。
同时获得国家超长期特别国债补助政策和省技改贷贴息政策支持的项目,2024年10月11日前已投放贷款并享受技改贷贴息的,可享受贴息至2024年10月10日;2024年10月11日后,则不再享受省技改贷贴息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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