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全部县(市、区)完成乡镇街道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编制
来源:综合处 时间:2025-01-26 14:41

  为做好基层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助推破解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问题,我省部署推进乡镇街道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编制。截至2024年底,全省(不含厦门)全部县(市、区)完成目录编制,初步建立乡镇政府购买服务制度体系,实现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全覆盖。 

  各县(市、区)结合《福建省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范围,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自身职责和社区(村)公共服务需求,认真梳理乡镇街道在劳动就业、社会救助、养老托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社区人居环境等与民生密切相关、适合在基层提供的公共服务职责事项,细化设置三级以下的乡镇街道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做到目录能用、管用、好用。 

  为更好推动各地做好目录编制工作,省财政厅提前谋划,加强制度建设和政策引导,建立政府购买服务“负面清单”,指导市、县、乡制定细化方案措施,不断建立涵盖乡镇街道政府购买服务全流程的制度规范体系。同时,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财政部门牵头,主管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引导社会组织、基层企事业单位等参与基层治理,推动公共服务多元化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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