覆盖二十余个品目!我省探索框架协议模式提高政府采购质效
来源:采购办 时间:2024-08-14 17:15

  框架协议采购方式推出以来,我省针对采购频次多、额度小的采购品目,探索实施框架协议模式,提高政府采购质效。目前,该模式已覆盖车辆加油、车辆维修、财产保险、评审咨询、兽用疫苗、台式计算机等二十余个品目,完成采购合同200余笔,成交金额852.04万元。

  框架协议采购是一种全新的政府采购方式,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主管预算单位对技术、服务等明确、统一的货物和服务,通过公开征集程序确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并订立框架协议,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按照框架协议约定规则,在入围供应商范围内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并订立采购合同的采购方式。该采购方式可有效避免过去以简单资格入围方式选择供应商造成市场分割的情况,提高小额零星采购便利度。

  为便捷框架协议采购方式实施,我省依托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精心设计建成“福建省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于今年3月1日在全省范围内上线运行。系统集一阶段涉及的采购需求发布、线上开评标、框架协议签订,以及二阶段涉及的产品上架、产品采购、合同签订、合同履约等功能于一体,实现全流程电子化。

  目前,省财政厅已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提供针对不同用户主体设置的操作手册,同时梳理发布框架协议政策及系统操作常见问题和解决方案,借助在线客服智能答复,帮助采购人、供应商及时解决框采系统使用问题。下一步,将探索按照“一地采购、全省通用”原则,指导省级集中采购机构和各地市财政部门对集中采购目录内适宜开展框架协议采购的品目,采取全省或区域联动形式组织征集,入围结果供全省预算单位使用,进一步提高采购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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