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补助谁能领?点击了解→
来源:社保处 时间:2024-06-28 08:57

  为推动实施就业优先战略,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省财政厅、人社厅日前印发通知,规范就业补助资金管理。

  就业补助资金分为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两类。

  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资金

  用于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评价补贴、就业见习补贴、一次性求职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及其他支出。

  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资金 

  用于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和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及其他支出。 

  职业培训补贴谁能领?

  在我省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求职、失业、就业、培训等实名制登记的城乡劳动者(含在闽就业的外省来闽务工人员、港澳台人员,不含机关事业在编人员、非毕业学年在校生、已依法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待遇人员,下同),劳动者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但未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待遇,仍有就业意愿(有进行求职登记)或仍在就业岗位的(提供劳务协议),年龄不超过60周岁的列入补贴对象。培训补贴每人分别累计最多享受3次,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不得重复享受。 

  职业技能评价补贴谁能领?

  通过初次职业技能评价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城乡劳动者。

  就业见习补贴谁能领?

  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的用人单位。

  一次性求职补贴谁能领?

  在毕业学年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

  一次性创业补贴谁能领?

  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登记失业人员、返乡入乡创业人员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且当前仍正常经营的。

  社会保险补贴谁能领?

  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或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以及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

  公益性岗位补贴谁能领?

  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重点是其中的大龄失业人员和零就业家庭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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