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省出台地质勘查类专用资产配置标准,按照“资产配置与事业发展需要相适应”原则,对仪器设备配置数量、价格和使用年限等进行规范。
专用资产涉及5大类共63项地质勘查类专业仪器设备,分别是钻探类专用设备、物探类专用设备、测试分析类设备、测绘遥感类设备和高性能计算机类设备。此次地质勘查类配置标准的制定,立足做好资产盘活,首次明确大型专业仪器设备采用共享共用方式配置。同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适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变化、地质勘查事业发展需求等因素调整标准。
这是我省继水文类、煤田地质类后,出台的第三个专用资产配置标准。目前,我省专用资产涵盖教学、医疗、科研等领域,涉及种类多,将按照“成熟一项、推进一项”原则,加快推进专用资产配置标准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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