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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财委审厦〔2026〕11号
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厦门分所:
你所报送的关于申请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厦门分所执业许可的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以及《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准予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厦门分所执业许可。
二、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厦门分所的负责人为李秀峰。
三、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厦门分所的经营场所为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844号702室之一。
此复。
福建省财政厅
2026年5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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