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发行2021年福建省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债券(五期)——2021年福建省政府专项债券(十六期)有关事宜的通知
来源: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处
时间:2021-09-2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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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财债券〔2021〕10号
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好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工作的意见》(财库〔202 0〕36 号)、《财政
〔202 0〕49号)等有关规定,经福建省人民政府同意,决定 发行
2021年福建省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债券(五期)——2021年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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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专项债券(十六期)。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行安排
(一)发行场所。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含商业银行 柜
台市场)、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发行 。
(二)品种和数量。本期债券为 5年期记账式固定利率付息
债,计划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12.7 02亿元。其中,首场招标计划
发行面值为 7.702亿元,商业银行柜台计划发行面值不超过 5亿
元。
(三)时间安排。2021年 9月 16日上午 9:30—10:10首场招
标;首场发行结束后 15分钟为柜台债发行时间;9月 24日开始计
息。
(四)上市安排。本期债券按照有关规定上市交易 。
(五)兑付安排。本期债券按每年付息,每年 9月 24日(节
假日顺延,下同)支付利息。2026年 9月 24 日偿还本金并支付
还本付息事宜。
(六)发行手续费率。本期债券首场发行手续费为承销面 值
的 1‰,柜台发行分销费用按照柜台业务承办银行柜台中标 额度
的 4‰支付分销费用。
二、招投标
(一)招标方式。本期债券发行设置两场招标,合计招标总
量不超过 12.7 02亿元。首场发行招标量为 7.7 02亿元,采用单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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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债权托管。柜台债发行结束后 15 分钟内为填制债权
托管申请书时间。
(三)参与机构。202 0—2022年福建省政府债券承销团成 员
(以下简称承销团成员,名单见附件)有资格参与首场发行投标。
下简称柜台业务承办银行)。首场招标结束后,以上 8家柜台业务
务投资者分销的柜台发行额。
(四)标位限定。每一承销团成员最高、最低标位差为 40
日(含第 1和第 5个工作日)中国债券信息网公布的中债国债收
30%(四舍五入计算到 0.01 %)之间。
(五)投标量限定。主承销商最低投标限额分别为本期债券 首
场发行量的 15%,其他承销团成员最低投标限额为本期债券首 场
发行量的 1%;单个承销团成员投标额上限无比例限 制。单一标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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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投标限额为 0.1亿元,单一标位最高投标限额为本期债券首
场发行量的 35%。
(六)招标系统。福建省财政厅于招标日通过“财政部政府债
券发行系统”组织招投标工作。
三、分销
销合同的方式分销,可于招投标结束后至 9月 24日进行分销。承
销团成员之间不得分销。承销团成员根据市场情况自定分销价格 。
本期债券柜台发行部分在商业银行柜台市场由柜台业务承
月 23日,在福建省范围内向个人、中小机构等柜台业务投资者分
四、发行款缴纳
承销团成员于 2021年 9月 24日(含 9月 24日)15: 00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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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名称及资金用途,如:**公司 2021年福建省政府专项债券(十
六期)发行款(或逾期违约金)。福建省财政厅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福建省财政厅
账号:13000000000 2271002
开户行大额支付系统行号:0113910 00011
五、其他
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 3〕5号)规定,对企业和个人取 得
21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债券公开招标发 行
兑付办法〉的通知》(闽财债管〔201 8〕20号)规定执行。
福建省财政厅
2021年 9月 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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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9月 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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