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乡村振兴局 福建省发展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民宗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来源:农业处 时间:2021-08-19 00:00
各市、县(区)财政局、乡村振兴局、发改委(局)、民宗局、民政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乡村振兴局、经发局、党工委党群工作部、社会事业局、农业农村局、资源生态局

  为进一步加强过渡期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要求,制定了《福建省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乡村振兴局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

  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林业局

  2021年8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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