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津贴补贴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
来源:预算处
时间:2020-11-04 00:00
闽财预指〔2020〕39号
有关市、县(区)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现提前下达你市、县(区)
2021 年津贴补贴转移支付补助资金_____万元。其中:县乡中小
学教师津贴补贴补助资金_____万元、对津贴补贴水平低于 1.584
万元的县(市)托低补助资金_____万元、对南平市本级和相关县
从 2012年起分别将津贴补贴水平提高到 3万元和 2.4万元补助资
金_____万元、对 19个相关县将津贴补贴水平提高到所在市县级
平均水平和 4个津贴补贴标准最低县提高到第四档标准补助资金
_____万元、对 22个县(市、区)将津贴补贴水平从第四档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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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第三档标准补助资金_____万元,款列 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
目“ 1100202 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请按照相关规定全额编入年
初预算,待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并结合自有财力,
统筹安排保障津贴补贴发放,确保财政收支平衡、干部队伍和社
会安定稳定。
附件:提前下达 2021年津贴补贴转移支付补助情况表
福建省财政厅
2020年 10月 30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抄送:有关设区市财政局
福建省财政厅办公室
2020年 10月 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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