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双节”将至,为巩固拓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成果,营造风清气正、文明节俭的节日氛围,省财政厅向全体财政党员干部发出“廉”节提醒,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时刻绷紧纪律规矩之弦,廉洁文明过节。
通知要求,各党支部要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落细作风建设各项要求,运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纪委监委公开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以案为鉴、以案明纪,把纪律要求传达到每一名党员干部,做到早提醒、早教育、早警示。全体党员干部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杜绝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问题,坚持纠“四风”树新风一体推进,加强廉洁文化建设,做到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共同营造财政部门崇廉尚俭、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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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 3501020200072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