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财会函〔2023〕18号
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检查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福建省财政厅决定对10家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持续符合执业许可情况、风险管理情况和一体化管理情况检查。为做好检查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现将被检查单位名单公示如下:
一、福建华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二、福建海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三、福建宏友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四、福建中鑫汇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五、福清正元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六、厦门永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七、厦门中永旭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八、厦门中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九、厦门普夏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十、厦门楚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上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联系方式:福建省财政厅会计处 严宗枝(0591-87097962)
福建省财政厅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