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承担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预算的相关工作。落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履行省级国有文化企业出资人职责,承担有关资产管理、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等工作。
联系电话:87097888
传真:87097900
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中山路5号
邮政编码:350003
办公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夏令时调整为下午3:00—6:00)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