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来源: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处
时间:2020-04-0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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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解读
2017年 4月,《国务院关于印发矿产资源权益金 制度改
理规范、责权统一、使用便利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 基金。
2017 年 11 月,财政部、原国土资源部、原环境保 护部《关
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筹集治理恢复资金,并自主使用。
2019 年 7 月修正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 第十七条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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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等,统筹用于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和土地复垦。”
2019年 7月修正的《土地复垦条例实 施办法》第二十条第 一
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进行管理”。因此,制订《办法》
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促进我省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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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规定。
第十六条要求矿山企业按规定公示义务履行情况,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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