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资金”)
万元(详见附件 1、2),收入列入“1100245
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入“2050305高等职业
教育”或“2050302中专教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资金分配办法
(一)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奖补资金按照国家“双高计划”奖
补、1+X 证书制度试点补助、革命老区补助、生均拨款奖补、改
革绩效奖补等因素进行测算安排。其中,国家“双高计划”奖补
按照《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下达 2020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
划资金预算的通知》奖补标准执行;1+X 证书制度试点补助按每
生一次性补助经费 2500元标准安排;革命老区补助按每所革命老
区公办高职院校 100万元安排;生均拨款奖补按照高职院校在校
生数及省财政厅、教育厅确定的专业拨款系数进行测算;改革绩
效奖补分配因素包括党的建设、思政工作、办学条件、科学研究、
教师队伍、学生发展、就业服务、办学水平、对外交流、社会服
务、统战工作、校园安全、科研失信与科技安全事故、财政教育
专项资金支出进度等。
(二)中职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奖补资金按照 1+X证书制度试
点补助、乡村振兴补助、生均拨款奖补、改革绩效奖补等因素进
行测算安排。其中,1+X 证书制度试点补助按每生一次性补助经
费 1500元标准安排;乡村振兴补助支持 23个原扶贫开发重点县
中职学校建设;生均拨款奖补按照在校生数及《关于实施省属中
等职业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的通知》确定的专业拨款
-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