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补助资金的通知
来源:教科文处 时间:2021-06-04 00:00
闽财教指〔202137号  
各市、县(区)财政局、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  
社会事业局: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下达 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  
费预算的通知财教〔202171福建省城乡义务教育补助  
经费管理办法闽财教〔202010 号)等文件精神,为推进中  
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项目顺利实施,逐步消除中小学校舍  
- 1 -  
安全隐患,持续改善学校办学条件,现下达你市、县(区)2021  
年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省级补助资金 万具体金额详见附  
1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目,  
支出列“2050299 其他普通教育支出”科目,并将有关事项通知  
如下:  
一、2021 年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省级以上补助资  
金,以 2020-2021学年教育事业统计数为依据,按因素法进行安  
排,其中基础拨款因素考虑公办中小学校舍需维修改造面积、公  
办中小学在校生数、公办义务教育在校生较上年增加数、公办农  
村义务教育寄宿生数,绩效拨款因素考虑地方投入、项目进展、  
危房改造成效、项目批复时效性等因素。  
二、各市、县(区)应严格按照《福建省中小学校舍安全保  
障长效机制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教〔201843 号)有关规  
照轻重缓急原则合项目成熟条件范安排补助资金,  
确保资金不超范围使用,并加快执行进度,提高工作质量,防止  
安全隐患,继续做好与发展改革部门安排基本建设项目等各  
渠道资金的统筹和对接,防止资金、项目安排重复交叉或缺位。  
三、各设区市要严格项目审核,按照闽财教201843号文  
件规定时限予以批复(项目批复表按照附件 2格式填写时报  
省财政厅、教育厅备案。对产权归属和资金来源不明、超出专项  
资金使用范围的项目律不得批复目批复后区)  
要严格按照批复项目规范组织实强项目建设管理质  
- 2 -  
量第一”原则,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  
2021年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补助资金纳入中央  
直达资金范围管理,该项直达资金的标识为“01 中央直达资金”  
贯穿资金分配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地应严格  
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强管理和监督,做好绩效跟踪管理切  
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设区市应于 20217月底前审核汇  
总所辖县(市、区)2021年度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附件 3)报  
送省教育厅20221月上旬汇总报送绩效自评表至省教育  
厅。同时,2021年每季度结束前 2日审核汇总所辖县(市、区)  
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专项资金绩效监附件 4并  
报送省教育厅(联系人:刘爱萍,电话:87091530,电子邮箱:  
五、各市、县(区)要严格按照规定,及时主动公开资金安  
排和使用情况,接受审计、监察及社会各界监督,同时要加强对  
资金的监督检查教育厅财政厅将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检查,  
对违反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行预算法《财政违法行  
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附件1.2021 年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专项补助资  
金安排表  
2.2021 年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专项资金项  
目批复表  
- 3 -  
3.2021年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市、县(区)  
绩效目标表  
4.2021 年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专项资金绩  
效监控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  
2021526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抄送政部福建监管局  
福建省财政厅办公室  
2021526日印发  
- 4 -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