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0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直达资金)的通知
来源:教科文处 时间:2020-07-17 00:00
闽财教指〔202030号  
各市、县(区)财政局、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  
社会事业局: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下达 2020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  
费预算的通知财教„202091 福建省城乡义务教育补  
助经费管理办法闽财教„202010 号)文件精神,现下达你  
市、县(区)2020 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  
万元(详见附件  
1),其中,生均公用经费转移支付资金 万元、中小学校舍安  
全保障长效机制专项补助经费  
万元。收入列“1100221 教育  
- 1 -  
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050299 其他普通教育支出”科  
目,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助资金安排2020年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  
和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省级及以上补助资金,根据各地  
核实的 2019-2020年全省教育事业统计中相关学生数、小规模学  
校数,以及省定补助标准进行测算。此外,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  
长效机制补助资金除学生数等基础数据外,还考虑地方投入、项  
目进展、危房改造成效、项目批复时效性等因素。  
二、落实省定生均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各市、县(区)应按  
照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省定标准所需资金,落实本级财政  
应承担的资金。加大对小规模学校和寄宿制学校补助力度,不足  
100 人的小学按 100 人核拨生均公用经费、100-199 人的小学按  
200人核拨生均公用经费,不足 300人的初中按 300人核拨生均  
公用经费,公办寄宿制学校寄宿生公用经费按每生每年 400元增  
加安排。  
三、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根据《福建省城乡义务教  
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闽财教202010城乡义务教育补  
助经费(包括校舍安全保障资金)均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四、规范校安资金管理。各市、县(区)应严格按照《福建  
省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教  
201843号)有关规定,按照轻重缓急原则,结合项目成熟条  
件,规范安排补助资金,确保资金不超范围使用,对产权归属和  
资金来源不明、超出专项资金使用范围的项目,一律不得批复。  
五、落实直达资金相关要求。为贯彻落实 2020 年政府工作  
- 2 -  
报告关于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的要求,今年城乡义  
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和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补助资  
金实行特殊转移支付机制,直达资金标识为“01002 正常转移支  
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严格按照财2020‟  
91202010号规定范资金拨付持中央直达  
资金标识不变强监控保数据真实目清晰向明确。  
要将中央直达资金落实到具体单位和项目,并导入直达资金监控  
系统。  
六、加强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各设区市财政、教育部门应及  
时将绩效目标任务分解到所辖照绩效目标  
做好绩效监控和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切实加强资金管  
理,对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将按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有关规定严  
肃处理。  
附件1.2020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直达资金安排表  
2.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  
2020630日  
- 3 -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抄送政部福建监管局  
福建省财政厅办公室  
2020630日印发  
- 4 -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