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中共福建省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19年度乡村振兴重点特色乡(镇)和乡村振兴实绩突出村奖补资金的通知
来源:农业处
时间:2020-06-18 00:00
闽财农指〔2020〕36号
各市、县(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办,平潭综合实
验区财政金融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办:
- 1 -
根据《福建省乡村振兴试点示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农
„2020‟4号)和《关于公布 2019年度福建省乡村振兴重点特色
乡(镇)名单的通知》(闽委振兴办„2020‟2号)、《关于公布 2019
年度福建省乡村振兴实绩突出村名单的通知(》闽委振兴办„2020‟
3号)要求,经研究,现下达 2019年度福建省乡村振兴重点特色
乡(镇)奖补资金 1亿元、乡村振兴实绩突出村奖补资金 4亿元
(具体金额见附件),用于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生态环境保护修复、
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等。收入列“1100252-农林水
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130199- 其他农业
农村支出”科目。请按有关规定统筹使用资金,强化资金监督管
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19 年度福建省乡村振兴重点特色乡(镇)奖
补资金安排情况表
2.2019 年度福建省乡村振兴实绩突出村奖补资金
安排情况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中共福建省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 6月 9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0年 6月 9日印发
- 2 -
- 3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 3501020200072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