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0年经济困难县补充农村教师补助和农村紧缺教师代偿学费专项资金的通知
来源:教科文处
时间:2020-04-29 00:00
闽财教指〔2020〕19号
各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财政局、教育局: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乡村教师支
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的通知》(闽政办〔2015〕155
号 )精神,结合你县 2017-2019年补充教师及 2016-2019年录用
代偿学费人员情况,现下达你县 2020年经济困难县补充教师工资
性支出补助专项资金
万元(详见附件 1),农村紧缺师资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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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学费专项资金
万元(详见附件 2)。收入列“1100221教
育转移支付”科目,支出列“2050299其他普通教育支出”科目。
请专款专用,加强管理和监督,并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和评
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
附件:1.2020年经济困难县补充教师补助资金安排表
2.2020年农村紧缺师资代偿学费资金安排表
3.省级专项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
2020年 4月 23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福建省财政厅办公室
2020年 4月 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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