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闽财社〔2018〕36号
社保处
浏览量:{{ pvCount }} 发布时间:2018-08-20 12:00
闽财社〔2018〕36号
各设区市财政局、民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社会事
业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
治理的实施意见> 的通知》(闽委发〔2017〕30号)等文件精神,
加强和规范福建省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建设补助资金的管理,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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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 131号)的要
求,省财政厅、省民政厅制定了《福建省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建设
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政厅
2018年 8月 20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福建省财政厅办公室
2018年 8月 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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