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1年特教学校“两免一补”补助资金的通知
来源:教科文处
时间:2021-04-01 00:00
闽财教指〔2021〕11号
各市、县(区)财政局、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社
会事业局:
为进一步落实特教学校残疾学生补助经费,经研究,现下达
你市、县(区)2021 年特教学校“两免一补”经费 万元,其
中:免除学杂费资金(公用经费补助) 万元,免费教科书
万
元,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万元,寄午生生活补助生活费 万元
(具体金额详见附件 1),款列“2050799其他特殊教育支出”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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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特教学校学生数(学前至高中阶段)、寄宿生数和寄午生
数,以 2020-2021年教育事业统计数并结合各地核实上报为准。
二、2021 年特殊教育学校公用经费补助按每生每年 9500 元
标准,资金按照农村义务教育免除学杂费规定的省、市、县(区)
补助比例分担。
三、特教学生免费教科书资金按每生每年 120元标准,寄宿
生补助生活费按每生每年 3000元标准,寄午生补助生活费按每生
每年 1500元标准,资金由省级财政全部承担。
四、各市、县(区)教育、财政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
落实本级财政应承担的补助资金,连同省级财政下达资金尽快下
拨相关学校。各设区市财政、教育部门应参照专项转移支付绩效
目标表(附件 2),及时将绩效目标任务分解所辖县、市(区),
同时,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和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
用。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对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
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
条例》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设区市应于 2022年 1月上旬汇总报
送 2021年特教“两免一补”专项资金情况表(附件 3)及绩效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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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1年特教学校“两免一补”资金安排表
2.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3.2021年特教“两免一补”专项资金情况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
2021年 3月 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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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福建省财政厅办公室
2021年 3月 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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