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1年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省级奖补资金的通知
来源:教科文处 时间:2021-04-01 00:00
闽财教指〔202112号  
各市、县()财政局、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社  
会事业局:  
为进一步提高我省普通高中经费保障水平,推动我省普通高  
中教育健康发展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公  
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有关事宜的通知》(闽财教  
201642 号)、《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提高学前  
教育和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的通知》(闽财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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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7号)精神,现下达你市、县(区)2021年普通高中生  
均公用经费省级奖补资金 万元(具体金额见附件 1),款列  
2050204高中教育”科目,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补资金安排原则  
根据 2020-2021年全省教育事业统计的公办高中在校生数,  
以及省定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结合各地财力情况按照  
30%50%70%比例分三档安排省级对市通高中生均  
公用经费奖补资金。  
二、奖补资金使用范围  
本次下达的省级奖补资金应全部用于市、县(区)公办普通  
高中学校公用经费支出,并严格按照闽财教〔201642号文件规  
定确定公用经费使用范围,不得用于人员工资、基本建设投资及  
偿还债务等支出。  
三、加强奖补资金使用监管  
各地应按照闽财教〔20207号文件规定落实普通高中生均  
公用经费政策,及时将省级奖补资金连同地方补助资金一并拨付  
学校。各设区市财政、教育部门应参照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附件 2及时将绩效目标任务分解所辖县、市(同时,  
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和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切  
实加强资金管理,对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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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区市应于 20221月上旬汇总报送 2021  
年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情况表(附件 3)及绩效自评表至教育  
厅财务处,电子版发至邮箱:jytcwc@fjsjyt.cn。  
附件1.2021年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奖补资金安排表  
2.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3.2021年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情况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  
20213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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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福建省财政厅办公室  
20213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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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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