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民生(支农)政策简答十一| 农村公路建设与改造政策

浏览量:{{ pvCount }}   发布时间:2019-09-06 13:03:00

  近日,省财政厅集中整理了2018年中央和省里新出台或调整的财政助力脱贫攻坚、支持农业农村发展等方面的20项政策,重新修订并编制了《财政民生(支农)政策简答》,今天推出第11期:农村公路建设与改造政策。

  农村公路覆盖面广,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四好农村路”作出重要指示,为新时期农村公路建设指明了方向。我省对农村公路建设和改造有哪些补助政策呢?

  1、农村公路建设与改造省级补助对象?

  答:经市县交通部门实地核查、省级交通运输部门核准,列入省交通运输厅农村公路项目库内的项目,只要列入年度计划并按期开工,竣工后质量抽检合格,均可享受农村公路建设省级补助。

  2、农村公路建设与改造省级补助标准是多少?

  答:农村公路建设与改造省级补助分省级重点扶贫县、中等发展水平县、经济较发达县三档标准补助。

  (1)三级公路:晋级建设每公里分别补助120万元、100万元、80万元,路面重铺每公里分别补助40万元、35万元、30万元;

  (2)双车道四级公路:晋级建设每公里分别补助60万元、50万元、40万元,路面重铺每公里分别补助35万元、30万元、25万元;路面拼宽每公里分别补助25万元、20万元、15万元;

  (3)单车道四级公路:新改建(4.5米)每公里分别补助20万元、16万元、12万元;新改建(3.5米)每公里分别补助12万元、10万元、8万元;路面拼宽每公里分别补助10万元、8万元、6万元。

  以上三类项目中含有新建中桥以上桥梁或隧道的,按行车道面积每平方米分别补助2000元、1800元、1500元。

分享到: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