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民生(支农)政策简答三 | 重点生态公益林补贴政策

浏览量:{{ pvCount }}   发布时间:2019-08-27 12:44:00

  近日,省财政厅集中整理了2018年中央和省里新出台或调整的财政助力脱贫攻坚、支持农业农村发展等方面的20项政策,重新修订并编制了《财政民生(支农)政策简答》,今天推出第3期:重点生态公益林补贴政策。

  相对之前介绍过的支农政策,今天要普及的这项政策恐怕知道的人并不是很多。也许只是知道有这项补贴,但对补贴的概念和依据却不是很了解。今天就一起来了解下吧!

  1、重点生态公益林是否有补偿措施?

  答:中央和省级财政设立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对区划界定的重点公益林的营造、抚育、保护和管理给予补助。省政府实施江河下游地区对上游地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筹集的补偿金并入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一并管理使用。

  2、重点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是多少?

  答:全省重点生态公益林面积4295万亩,每年每亩补助22元,其中:管护补助支出每年每亩21.75元、公共管护支出每年每亩0.25元。

  3、重点生态公益林公共管护支出的使用范围是什么?

  答:公共管护支出每亩0.25元,由省级统筹安排,主要用于开展公益林监督检查和评价监测等方面的支出。

  4、国有单位管理的重点生态公益林管护补助支出如何分配?

  答:管护补助支出每亩21.75元,国有的公益林管护补助支出,用于林权所有者经济补偿和国有单位管护支出。其中:山权、林权均属国有的,全部用于国有单位管护支出;山权属集体、林权属国有的,30%用于林地所有者经济补偿,70%用于国有单位管护支出;山权、林权均属集体的,70%用于所有者经济补偿,30%用于国有单位管护支出。国有单位管护支出用于管护公益林而发生的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林区道路维护和管护劳务补助等相关费用。

  5、集体、个人所有的生态公益林管护补助支出如何分配?

  答: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公益林管护补助支出,用于集体和个人的经济补偿和管护公益林的相关费用,具体分配办法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共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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