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制订目的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范财政厅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操作流程,特制订本操作细则。操作流程及相应规范要求以目前实际情况制定,条件发生变化后适时调整、完善。
第二部分 总流程图及说明
一、概述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操作流程分为:申请受理、申请预处理、申请处理、回复、收费及信息提供和资料归档六个基本步骤。因申请的不同每项申请可能不涉及所有的工作环节或步骤。
二、总流程图
申请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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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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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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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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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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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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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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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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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及
信息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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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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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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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流程说明
1
.申请受理。厅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厅机关事业单位提出的依申请公开申请。根据申请要件及内容,区分不同申请类别分类受理。
2
.申请预处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有效的申请,能够直接回复的直接回复,不能回复的,填发《申请受理表》至厅内相关单位。
3
.各受理单位对申请进行研究并作出相应答复,并向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相应资料。
4.
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单位答复意见,向申请人发出相应的《告知书》或《通知书》。
5.
在申请人根据收费要求缴费后,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其提供相应资料。
6.
单项申请处理完毕,相关资料由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整理、归档。
第三部分 分步骤流程说明及操作要求
第一章 申请受理
一、流程图
二、操作要求
1.
申请人提出依申请公开的申请。
2.
申请人到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点申请。
3.
工作人员根据申请人所需信息查找主动公开信息目录。
4.
若该信息属于主动公开的范围。
5.
当场告知申请人。
6.
如不涉及收费项目(如打印信息、购买磁盘拷贝等,下同),待接待完毕后在《当场受理登记表》登记相关内容。
7.
如涉及收费项目,按照收费标准收取费用。
8.
向申请人提供信息。
9.
待接待完毕后在《当场受理登记表》登记相关内容,并将收费存根联复印(存根联号码记入《当场受理登记表》)。
10
.与财务、归档人员交接,受理人每个工作日上下午工作时间结束后,立即将所收款项和整本收据存根交给财务人员,
财务人员验收后在该项收费存根联背面签名后,交还受理人员;受理人员还应将收据存根联复印件与归档人员签收移交。
11
.申请人申请信息若不属于主动公开的范围。
12
.申请人填写《福建省财政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并要求申请人提供身份证明,填写完毕后审核登记表的形式要件;也可根据情况代为填写,并要求申请人提供身份证明,完成后要求其确认。
13.
在登记《当场受理情况登记表》后,将《福建省财政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每个工作日上下午工作时间结束后交下一关口内部流转人员并签收。
14
.接收信函、电子邮件、传真和电报方式的申请。
15
.收到申请后,应当首先审核形式要件:姓名、身份证明、联系方式和所需内容为必填项目。
16.
根据申请人所需的信息查询主动公开目录,如发现信息不属于主动公开的范围,在登记《当场受理情况登记表》后,每个工作日上下午工作时间结束后交给下一关口内部流转人员并签收。
17.
如发现信息属于主动公开的范围则根据查询结果将相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获取方法告知书》发给申请人,《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获取方法告知书》在每个工作日上下午工作时间结束后交归档人员并签收。
18.
如申请人申请资料要件内容不全,且有申请人的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等快速联系方式,应当及时告知申请人做出更改、补充。
19.
补充完整后再按照“要件齐全”的步聚依次处理。
20.
如只有信函、电子邮件、传真和电报等联系方式,应当按地址发出《补正申请告知书》。
21.
在《补正申请等告知书》发出后30内,收到有效回复的按照“要件齐全”的步骤依次处理;暂未收到回复的,资料暂存受理人处,并单独统计。
22.
若发出《补正申请告知书》30日后没有收到有效回复,无法联系申请人(信和e-mail被退回、传真为空号)的。
23.
将来件及相关过程材料加注无效申请说明后,交归档人签收。
第二章 申请预处理
一、流程图
二、操作要求
24
.每个工作日上下午工作时间结束时,内部流转人员应当接收从受理工作人员处转来的《福建省财政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包括当面申请以及信函、电子邮件、传真和电报申请,并做好登记。
25.
《福建省财政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送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人审核签章。
26
.《福建省财政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交有关单位办理。
第三章 申请处理及回复确认
一、流程图
二、操作要求
27
.相关单位接收《财政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并签收。
28
.相关单位研究申请人所需信息,以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中依申请公开目录为基础,研究能否答复。
29
.如能答复,收集整理答复材料后送单位负责人审核。
30
.如有需要,将答复材料转请保密办公室审核。
31
.将经过领导签字的答复材料交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2
.信息中涉及第三方权益的,提供本单位材料,并建议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该第三方征询意见。
33.
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第三方发出《第三方意见征询单》。
34.
如规定日期内收到第三方回复同意公开的信息,按照第34步骤正常程序处理。
35.
如第三方回复不同意公开或10天内仍然没有答复,视作不同意公开。
36.
受理单位在十二日内没有答复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其发出催办单。
37.
受理单位不能及时回复的,应当填写《延期答复通知书(内部)》。
38.
由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延期答复通知书(内部)》填写并发给申请人《延期答复通知书》。
39.
受理单位抓紧按照正常程序处理。
第四章 回 复
一、流程图
二、操作要求
40
.内部流转人员接收各单位转回的《财政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和相关答复材料,做好签收工作。
41
.属于依申请公开范围的,填写《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一式两份)。
42
.其中一份经负责人审核签章后及时寄出,并做好统计;另一份及其相关资料与受理人内部交接,并签收。
43
.属于部分公开范围的,填写《政府信息部分公开告知书》(一式两份)。
44
.其中一份经负责人审核签章后及时寄出,并做好统计;另一份及其相关资料与受理人内部交接,并签收。
45
.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填写《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告知书》(一式两份)。
46
.其中一份经负责人审核签章后及时寄出,并做好统计;另一份及其相关资料交归档人,并签收。
47
.信息不存在的,填写《信息不存在告知书》(一式两份)。
48
.其中一份经负责人审核签章后及时寄出,并做好统计;另一份及其相关资料交归档人,并签收。
49
.不属于本机关信息的,填写《非本机关掌握政府信息告知书》(一式两份)。
50
.其中一份经负责人审核签章后及时寄出,并做好统计;另一份及其相关资料交归档人,并签收。
第五章 收费提供信息
一、流程图
二、操作要求
51
.受理人签收《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政府信息部分公开告知书》等。
52
.等候申请人缴费获取所需信息。
53
.若申请人前来缴费,按照收费标准收取申请人一定费用后,开具收据交申请人;若交统一账户,则申请人通过一定方式递送收据存根复印件。
54
.与财务人员交接。受理人每个工作日上下午工作时间结束后,立即将所收款项和整本收据存根交给财务人员处理。
55
.收据复印件交内部流转人员存档。
56
.将材料提供申请人。
57
.若申请人30日个工作日内不来缴费,将《告知书》交内部流转人员存档。
第六章 资料归档
一、流程图
二、操作要求
58.
归档人签收受理人交付的无效申请、收据复印件、不来缴费的相关资料、《不予公开告知书》及其相关资料、《信息不存在告知书》及其相关资料、《非本机关信息告知书》及其相关资料、征询第三方意见没回复的相关资科等。
59.
归档人检查记录并暂时保存。
60.
半年度结束,归档人将有关资料分类装订。
61.
年度结束,归档人将有关资料及时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