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财政厅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本网 时间: 2020-01-09 15:04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汇总福建省财政厅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编制形成,所列公开数据统计期限自201911日至201912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福建省财政厅政务公开网站”(http://czt.fujian.gov.cn)下载。

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通过“福建省财政厅政务公开网”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反映,或直接与福建省财政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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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19年,福建省财政厅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省委省政府具体部署,从持续推进法治政府的角度,按照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的要求,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着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公开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一)组织部署情况

一是突出重点。紧扣财政政府信息特点和社会关注点,按照《福建省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的要求,积极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特别是做好财政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注重围绕2019年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和财政工作目标,深入解读加力提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等国家重要宏观政策,以及涉及实体经济发展、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二是制度推进。着力完善相关制度机制,逐步形成以制度促公开、促落实的良性工作机制。制定《福建省财政厅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从政务信息公开、政务服务公开、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三个方面,对27项公开工作任务进行逐项分解,明确牵头和责任单位,并分别对相关公开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位。

三是加强监督。坚持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机关效能考核的重要内容,与机关效能考核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在调整充实福建省财政厅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基础上,加强公开办人员配备,发挥其在督促、检查、落实公开工作上的作用。

四是依法办理。依法依规做好申请公开工作,根据新修订的公开条例,调整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规范告知书审签流程,进一步健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内部审批和保密审查制度,特别是强化了合法性合规性审查。同时,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尽可能从服务申请人角度做好答复工作。

五是建设平台。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特别是针对机构改革出现的新变化,及时对相关目录分类进行调整。结合财政情况,在政务网站设立财政预决算公开平台,将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预算执行情况、政府债务情况、预算绩效情况等集中公开。建立例行新闻发布制度,加强政务微信公开功能,促进公开平台多元化。

六是常态培训。从机关工作较为繁忙、难以组织集中培训的实际出发,注重务实管用,将日常公开工作与培训指导结合,针对公开操作、审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第一时间以内部通知形式及时作出提示、更改和规范,使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工作有机融入常态工作中。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是落实预决算公开。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印发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福建省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建立健全预算公开标准体系,牵头推进全省预决算公开工作。一是公开本级政府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公开收入预算表、支出预算表、本级支出表、本级基本支出预算表、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表、政府一般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政府性基金预算公开基金收入表、基金支出表、基金转移支付表、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公开经营预算收入表、经营预算支出表、经营预算转移支付表;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公开保险基金收入表、保险基金支出表。四本预算报表中涉及本级支出的,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公开到经济性质分类款级科目,专项转移支付分地区分项目公开。二是公开省级部门预决算。公开的内容为省级财政批复的部门预决算及报表,包括部门收支总体情况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部门收支总体情况公开收支总体情况表、收入总体情况表、支出总体情况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公开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支出情况表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基本支出表公开到经济性质分类款级科目,“三公”经费支出表按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公开。同时,将预算绩效管理信息与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同部署、同监督、同公开。

二是做好减税降费公开。坚持把减税降费政策公开作为实打实硬碰硬、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及时、准确、全面反映各项减税降费政策。一是公开自201911日起实施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对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6个项目的扣除内容及其操作方式进行解读。二是公开一系列小微企业普惠性税费减免政策,包括放宽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标准、放宽小型微利企业认定标准、引入超额累进计税方法、以及地方“六税两费”减征政策等(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三是公开国家各项深化增值税改革政策措施,包括对制造业等执行13%税率政策、交通运输业电信业等执行9%税率政策和6%一档税率不变政策等,以及对主营业务为邮政、电信、现代服务和生活服务业的纳税人按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的政策。四是公开自201951日起实施的社保降费率政策,包括下调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延长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和工伤保险费率等政策。五是公开自201971日起实施的政府性收费减免政策,包括减免不动产登记费、扩大减缴专利申请费年费范围、降低因私普通护照出入境证照、部分商标注册收费标准,以及减半征收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民航发展基金和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等

三是加强政府债务公开。一是做好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公开全省、省本级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还本付息情况。督促各级财政部门在本级人大审议通过预决算报告规定期限内,在本级财政部门网站或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本级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使用安排及还本付息等信息。二是做好新增和再融资债券发行信息公开。在一般债券、专项债券、再融资债券发行前,提前5个工作日公开经济社会发展指标、地方政府一般公共预算情况(或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相关债务情况、拟发行债券信息、第三方评估材料等。督促各设区市财政部门在新增债券发行前规定的工作日内,依法依规做好信息披露。三是做好债券存续期公开。公开一般债券资金余额、利率、期限、地区分布等情况,以及一般债券资金使用情况和一般债券项目建设进度、运营情况等信息。公开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情况和对应项目建设进度、运营情况等以及专项债券项目收益、对应形成的资产情况等信息。四是做好债券资金调整用途公开。地方政府债券存续期内确需调整债券资金用途的,各市、县(区)政府按规定履行相关程序后,在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公告。

四是创新脱贫攻坚信息公开。重点做好“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系统”的完善、运用和推广工作,把这一将公开融入监管与政策落实的创新措施,作为深化脱贫攻坚信息公开的重要抓手。一是向社会公开23项群众最关心、最关注的到人到户扶贫(惠民)资金分配发放情况,并通过“福建扶贫”手机APP、微信小程序、闽政通APP和电脑网页查询资金分配发放情况和补助政策,推动“最后一公里”财政资金信息公开。二是实现与12345平台、12388网站一键对接,方便群众通过电话和网络对资金发放相关问题进行咨询举报。并建立了咨询举报信息分级分部门处置机制,确保诉求得到及时受理和反馈。三是加强宣传推广,通过委托移动、电信、联通三大运营商向全省手机用户发送系统宣传公益短信等一系列有效措施,扩大“福建扶贫”手机APP和微信小程序覆盖面,截至12月底,系统公开的37项资金共计150亿元,惠及人(户)数600万,访问量1790万人次。这项工作也成为深化财政“放管服”改革的特色工作得到各方充分肯定。

五是做好民生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目录分类设置,民生领域信息公开渠道畅通。一是公开兜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信息,包括建立预算安排事前审核和备案审查机制、实行监测预警和重点监测制度、以及增加对下转移支付补助资金规模情况等。二是围绕“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公开财政落实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情况。三是公开2019年省委省政府27项惠民实事资金安排、拨付进度和落实情况。

六是加强政策解读和政策宣讲。认真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对福建省财政厅独自印发和联合其他厅局印发的政策性文件,持续开展政策解读。一是完善解读机制。通过在办公自动化系统中设置“是否政策性文件”必选项,使政策性文件在文件起草过程中就纳入解读范围,避免漏读和超时解读。二是创新解读方式。在综合利用新闻媒体、新闻发布会、政务网站、“福建财政”政务微信等的基础上,深入开展政策宣讲,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政策文件,以线上线下的方式开展解读。三是实现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对应链接,方便读者阅读和检索。全年共解读政策性文件32件,全部在政策文件公布后的5个工作日内做出解读。共开展政策宣讲  16场,参加听讲人数达到5000多人次,宣讲在政务微信的阅读量达到 46664人次。全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29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由于以省政府或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文件需呈报上级机关最终定稿,稿件脱离办公自动化系统必选项,在跟踪监督不到位的情况下,个别政策性文件没有做到及时解读。对此的改进措施是,此类文件实行报备制度,由厅公开办督促经办处室(单位)进行解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是按照“互联网+政务服务”的要求,落实网上审批和服务事项办理,加快推进“一趟不用跑”“最多跑一趟”工作落实,以及与闽政通APP12345便民服务平台的融合应用。二是对福建省财政厅所属子网进行清理,将资源重复、内容不足的福建省会计信息网、福建省资产评估网撤销,并入主网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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