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财政厅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本网 时间: 2018-01-12 00:00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汇总福建省财政厅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编制形成,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自201711日至201712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福建省财政厅政务公开网站”(http://www.fjcz.gov.cn)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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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中央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在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后,国办又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根据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福建省财政厅紧密结合财政工作特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加快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有效落实一系列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取得积极成效。

(一)高度重视。厅党组书记、厅长王永礼在全省财政工作会议上要求“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建立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推进预决算、专项资金、企业政策、民生政策和债务信息公开。”在全省财政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上,进一步要求“推行权力公开,重点加强预决算公开、专项资金公开、民生政策公开等,进一步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公开政府采购目录和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压缩和规范各种权力的自由裁量空间。”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及其他厅领导,均从各自分管角度对政务公开提出要求,并率先垂范做好具体落实工作。厅党组会议、厅长办公会议多次研究部署全厅政务公开工作,在各专项工作会议上,分管领导和处室主要负责人都对相关领域的公开工作作出具体部署。

(二)完善机制。调整充实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立由厅长任组长、分管厅领导和省纪委驻厅纪检组长任副组长、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公开办(挂靠厅办公室),抽调办公室、条法处、监察室、预算处、人事处等人员,具体负责公开工作,同时根据任务变化及时调整人员组成。制定《福建省财政厅政务公开建设标准》,统一规范政务公开的组织机构、内容、形式、时间、程序、监督和保障等,将政务公开纳入惩防体系建设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中,纳入到政风行风评议绩效考评和精神文明建设考评中,公布政务公开咨询、投诉、举报电话,设立政务公开意见箱。加强督促检查,每年组织一次以上政务公开评议活动,通报评议结果,对评议中发现的问题,责令相关处室单位予以整改;每半年开展一次重点检查,形成检查报告。

 

(三)做好解读。将政策解读作为深化政府信息公开、让社会公众更好了解政策、掌握政策、用好政策的重要抓手,明确解读范围,要求各处室各单位对起草的以省财政厅名义发布的政策性主动公开文件,包括代拟并以省政府或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布的政策性主动公开文件,必须在文件草拟同时组织相应政策解读。为确保解读工作落实,省财政厅还在办公自动化系统中嵌入相应的办文流程,通过流程控制的方式,强制落实解读规程。在具体工作中,厅领导带头开展解读,厅党组书记、厅长王永礼针对各界关注的财税体制改革、民生政策、乡村振兴等,结合十九大精神,先后到连江县丹阳镇新洋村、南平市延平区水东街道玉屏山社区、农信社、工程学院等开展宣讲。在厅长提议下,省财政厅将以往封闭式的内部培训改为开放式政策宣讲,宣讲活动得到广泛好评,甚至被提出组织二次宣讲。2017年,省财政厅共组织政策宣讲7期,累计参与人员2300人次。

 

(四)畅通渠道。坚持将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在“福建省财政厅政务公开网站”首页显著位置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并依照规范分设相应的子栏目,集中公开各类主动公开文件材料,截止20171231日,专栏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956件(其中20171145件),累计访问量741.28 万人次。注重发挥新媒体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优势,从201751 日起,省财政厅正式启用运行“福建财政”公众微信号,通过每周6天连续发布精选的信息,及时、准确将财政改革与发展的最新动态,以及社会关心关注的涉财内容,截止20171231日,公众微信号共发布各类信息903条,累计访问量达到37万人次。

 

(五)常态培训。在参加省政府办公厅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的同时,注重加强厅内的培训工作。一方面,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新精神、新要求,分别以座谈会的形式,组织机关各处室各单位开展公开法规政策培训、政策解读和公众问题回应培训等。另一方面,针对日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不规范、不及时、不适应问题,常态性地利用内部工作网进行辅导、提示和纠正,逐步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

二、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内容

2017年福建省财政厅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主要围绕《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要求,结合财政部相关工作指导和福建省财政工作实际,制定了《福建省财政厅2017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落实。

 

(一)有效落实八项牵头任务

1.公开财政收支情况。以门户网站、政务微信和手机客户端为平台,以办公自动化系统程序规范和要素约束为基础,建立财政收支公开机制,通过网站的“预决算公开”系统和“统计数据”专栏、微信的“权威发布”栏目,按月及时准确公开财政收支情况,并对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进行分析,预判财政收支走势,解释说明收支运行中可能引发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

2.公开减税降费情况。通过省政府新闻发布会形式,联合国税、地税、物价部门共同召开“落实减税降费 助力实体经济”新闻发布会,详细介绍近年来福建省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一系列减税降费、助力实体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特别是有关促进创业创新、支持小微企业等方面的情况,并就记者提出问题进行解答。

 

3.公开收费和基金情况。落实一系列减税降费,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实行清单管理,在网站设立“政府性收费基金目录清单”专栏,全面公开福建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清单,并同步在“中国福建”门户网站的“价格与收费”专栏中公布,做到政府收费一目了然。

4.公开涉企收费政策。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和梳理财政涉企优惠政策,组织编印和广泛发送《企业财税优惠政策指南》;在门户网站设立“涉企收费政策”和“小微企业优惠政策”专栏,并通过政务微信持续推送相关信息;常态依托“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主动公开一系列涉企政策,并以制度化的形式落实相关政策解读。

5.公开PPP相关信息。依托财政部成熟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库系统,将其对接至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对应专栏中,全面公开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各项信息,包括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项目清单、落地项目等信息,并做好项目准备、实施等阶段的信息公开,加大对社会资本参与方式、项目合同和回报机制等内容的公开力度,提高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

 

6.公开营改增政策措施。在福建省营改增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内设立专门的信息宣传工作组,准确反映营改增工作,特别是相关的政策措施出台和落实情况,密切跟踪和回应社会(尤其是企业)在税制改革中反映的问题,及时做好答疑解惑和舆论引导工作。同时,通过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以及在网站开设专栏的形式,公开营改增各项政策措施、操作办法和改革进展。

7.公开政府债务信息。建立政府债务限额、发行、期限结构、使用偿还情况公开机制,及时公布政府债务年度规模、各期发行情况,包括额度、期限、利率等相关信息。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规范程序组建地方政府债券承销团,选聘债券信用评级机构,为债券公开招标发行作好工作。扩大债券承销团成员数量和范围,加快推进债券发行市场化进程。

8.公开财政预决算情况。在门户网站建立“省级预决算公开平台”,将包括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预算执行、预算调整、专项资金管理等一系列与财政预决算相关的信息,全部纳入平台管理,内容分级分类,一目了然,方便公众查阅监督。同时,建立由预算处牵头、国库处、债务处参与的栏目更新维护机制,有效确保预决算内容的及时、准确、全面更新。

(二)做好牵头工作在各级的落实

在全面做好本级政务公开工作基础上,省财政厅认真承担起牵头职责,明确分工,分类指导,细化要求,督促检查,有效推进相关公开工作在各级的贯彻落实。

一是认真组织。制定《福建省财政厅2017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在厅内进行再分解、再分工,明确职责,强调牵头工作不是自己完成就可以,更重要的是要组织、督促和落实市县完成相应的政务公开工作。专门印发面向各责任处室和各市县区财政局的《关于抓紧做好政务公开财政牵头任务落实的通知》,以及《关于切实加强政务公开和网站建设(含子网)的通知》,切实做好部署工作。

二是加强指导。加强对市县政务公开工作的督促,对公开内容采取分类指导的办法,分专项下发文件,明确公开主体、公开内容和公开时限,要求各市县按照部署,全面推进本地区政务公开工作。如在预决算公开方面,多次下发文件,要求各市县按照总体部署、分步推进的原则,稳步推进本地区预决算公开。制定出台《福建省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规范预决算公开格式,统一预决算公开口径,设计预决算公开模板,提供市县财政部门和省级部门参考。要求县级以上财政部门从2017年起要建立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将本级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在平台(或专栏)上集中公开。

三是开展督查。将政务公开纳入监督范围,省财政厅监督局开展了预决算公开检查,包括政府债务公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公开等,从监督局检查情况看,各市县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已基本建立并开始运行,已实现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在平台(或专栏)上集中公开。同时,按照方向明确、过程可控、结果可查、便于监督的原则,建立健全定期考核机制,加大预决算公开考核力度,督促省级部门依法主动公开预决算信息。完善预决算公开工作问责机制,坚持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强化省级部门主体责任,对未按规定对有关预决算事项进行公开和说明的,予以问责。

(三)认真完成责任工作

1.在以公开助稳增长方面。通过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政策解读专栏、编印政策汇编等方式,及时准确将政策意图传递给市场和企业;加强营改增、预决算公开等舆情的收集研判,对涉及经济发展的误导和不实信息,进行客观澄清和引导,解疑释惑;主动公开降低企业生产要素成本的政策措施和执行落实情况;围绕现代农业、生态环保等重大建设项目,做好审批、核准、备案等结果公开,定期发布项目审批、建设等信息。

 

2.在以公开助促改革方面。认真落实以清单管理推动减权放权工作,在确定权责清单的后,及时向社会公开;在全面梳理废止、失效文件的基础上,定期通过主动推送信息的方式,告知政策性文件的废止、失效情况;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并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公开抽查结果和检查情况;积极落实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委托下放的跟进工作,并根据全程网办要求,实现税收入系统与省网上办事大厅的对接工作。

3.在以公开助调结构方面。坚持在制定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方面政策措施时,通过征求意见、咨询磋商等方式扩大相关市场主体参与度;注重收集公众对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政策的反映,及时发布推广典型经验做法。

4.在以公开助惠民生方面。及时公开与河长制相关的资金拨付和管理情况;加强与医疗保障相关内容的信息公开,密切关注涉及公众医疗保障舆情动态,做好回应和解答工作。

5.在以公开助防风险方面。密切关注政府债务、金融运行等方面的国内外舆情,针对误读、曲解、不实等情况,注重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站微信开展有理有据的回应。

6.在增强公开时效方面。将“五公开”纳入办文办会程序,建立公开内容扩展机制;针对新情况、新变化,以及从方便公众查询的角度,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电视电话会议,积极通过网站微信反映相关内容;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关注的建议提案,积极开展公开工作,接受群众监督;对重大改革、重要政策的实施,能有效落实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的要求,充分利用新闻发布会、政策解读专栏、在线访谈,以及接受媒体采访等方式,主动回应社会关切;通过建立制度和完善机制,有效落实政策文件、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制定业务和舆情两类突发事件应急反应制度,并通过全年24小时领导带班、干部值班措施给予落实;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有关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要求,通过招投标,对门户网站进行重新建设;及时向省档案馆、图书馆移交主动公开文件材料,并落实本厅图书馆的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布置。

 

三、2017年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7年福建省财政厅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45件,同比增长79.75 %,新增主动公开类别:地方政府债务管理、财政资金管理、医疗保障,全部在政府网站公开,历年累计公开3956 件。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类别主要包括: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 39 条,占3.41%

●机构职能类信息 59 条,占 5.15%

●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 293 条,占 25.59%

●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301 条,占 26.29%

●为民办实事类信息 97 条,占 8.47%

●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191 条,占 16.68%

●规划计划类信息 7 条,占 0.61%

●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 140 条,占 12.23%

●重大建设项目类信息 18 条,占 1.57%

(二)政策解读回应关切情况。2017年福建省财政厅综合运用文件解读、专题宣讲、政策问答、新闻发布、媒体专访等形式累计发布政策解读38 条,同比增长40.74%,通过政务微信渠道回应社会关切和舆情60 件,召开新闻发布会1场,举办政府网站在线访谈11期(厅领导接受访谈1期),同比增长120%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7年福建省财政厅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0 件,同比减少36.17 %

 

●从提交申请的方式看:2017年通过网络申请24条,占比80%;通过信函申请6条,占比20%

●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答复类型看: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1件,占3.33%;同意公开10件,占33.33%;同意部分公开 9 件,占30%;不予公开2件,占6.67%;告知不属于本机关政府信息 6件,占20%;告知政府信息不存在 2 件,占 6.67%

●从不予公开的主要类型看:涉及商业秘密不予公开1 件;不属于《条例》所指的政府信息1件。

(四)涉及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2017年共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诉讼1件(目前尚在审理中),行政复议0件、申诉0件,历年累计1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2017年共有15人次通过各种方式咨询政府信息公开有关事务,其中网络咨询5人次,占33.33%,电话咨询9人次,占60%,现场咨询1人次,占6.67 %,咨询内容涉及信息公开程序、渠道等。

 

(六)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2017年福建省财政厅受理的依申请公开均未收费,历年累计收费0元。

四、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标和方向

福建省财政厅2017年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积极成效,但与人民群众期待和中办国办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主要表现为:一是财政预决算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特别是在加强对各级的指导、督促、落实方面,需要取得显著提高,同时,要加强对预决算公开内容可用性、可读性的研究,在保证规范统一的基础上,通过更细的工作,使公众能更好的理解和运用公开数据。二是政策解读工作需要进一步得到落实和提高,特别是文件解读方面普遍存在解读质量偏低的情况,如大量简单重复文件内容等,不能就政策背景、重点内容、特色亮点、办事指引等展开说明,并存在漏读、不及时解读等问题。三是公开渠道需要进一步拓展,如全年仅开展1次新闻发布会,新闻座谈会、通气会等均没有实现常态化运行。同时与公众直接沟通的意见征集、网上调查等更多流于形式,无论从主题的确定,到内容的选择,存在与社会关注点脱节的情况。四是社会关心关注的规划、计划、方案等方面的信息公开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五是政策性文件与政策解读的关联度不够,需要在网站功能方面做进一步提高。

2018年,福建省财政厅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按照十九大提出的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国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及福建省《实施意见》,以公开促服务、以公开促管理、以公开促监督,持续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进一步提高公开质量和水平。

一要推进公开制度化。建立健全公开制度,明确公开主体、内容、标准、方式、程序,加强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和问责,以制度化促进常态化。二要有效提升公开质量。按照与时俱进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公开类别,使分类更科学、更方便公众查询、使用;要强化公开的针对性、服务性,突出公众关注的问题,做好重点领域的公开。三要依法依规开展公开。特别是要推进依申请公开的规范化办理,在内容、程序、时间等各方面严格落实相关规定;要注重通过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例,倒查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健全相关制度机制。四要提高公开工作信息化水平。按照“互联网+政务”的部署,整合网站、微信、微博等公开平台,统筹发布政策信息、管理信息、服务办事信息等,注重信息资源整合与共享,加大相关资源库或系统联通共享。

五、说明与附表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据自2003年开始统计,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数据、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申诉举报等自2008年开始统计,政策解读、回应关切数量自2016年开始统计。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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