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财政厅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本网 时间: 2016-02-05 12:40

福建省财政厅2015年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现公布福建省财政厅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和附表七部分组成。报告统计数据时间为 201511 1231,电子版可在“福建省财政厅政务公开网”(www.fjcz.gov.cn)内查阅和下载。如有疑问,可与福建省财政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州市中山路5号,邮编:350003,电话:059187097186,传真0591-87087113,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zfxxgk_info.cfm?f_cd=1&s_cd=4)。

一、概述

2015年,福建省财政厅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严格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闽政办【201569号)要求,在继续做好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基础上,突出加强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地方政府债务发行信息公开等工作。

全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7条,公开类别细化为十四类。一是机构设置类,包括领导分工、机构设置、职责范围、联系方式等组织情况;二是规范性文件类,包括财政规范性文件及财政政策;三是发展规划计划类;四是统计信息类;五是财政预决算报告;六是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和标准;七是财政厅政府采购类;八是财政审批类,包括行政许可审批和非行政许可审批的办事流程、依据、所需材料及相关办理结果;九是重大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类;十是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和实施情况;十一是应急管理类;十二是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十三是行政执法类;十四是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公开形式主要通过福建省财政厅政务公开网站、《福建财政年鉴》进行公开,以网站为第一平台,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与网站其他栏目有机结合。同时及时、全面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电子和纸质文件送交福建省图书馆和档案馆,以备公众查阅。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政府预决算。将预算公开内容从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扩大至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四本预算,其中省级一般公共预决算支出按功能分类细化到项,按经济性质分类细化到类;政府性基金支出按功能分类细化到项;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按单位公开收支预决算表;全省及省级社保基金预决算按险种公开收支预决算表,并细化公开社保费收入和待遇支出。同时,不断改进预决算报告内容和形式,突出政策重点,加大数据比重。

(二)公开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将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预算表全部公开,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预算。根据部门预算编制工作进展,公开内容包括收入预算、支出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等,在目前115家省级部门中,已有71家公开了部门预决算(包括财政厅),部门预决算支出细化公开到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并逐步细化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在社会关注的“三公”经费方面,省级71家部门公开了“三公”经费预决算,包括预决算总额和分项数额,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细化公开为“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为了增强可比性,便于公众了解和监督,我省统一规定了“三公”经费公开的范围、格式、内容和时间要求。

(三)推动基层预算公开。先后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省以下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明确市县预决算的公开主体、公开内容和公开时限,要求各市县按照总体部署、分布推进的原则,稳步推进本地区预决算公开工作。2015年全省所有市、县(区)全面完成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工作。

(四)公开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和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我省通过政府采购电子化监管平台集中公开了三个方面的信息,一是政策法规,二是采购信息,三是监管记录。其中:采购信息包括经网上登记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省级集中采购目录、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截止12月,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共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电子化监管平台共发布采购项目公告4106条,采购项目金额 29.12亿元,采购结果信息3682条。监管记录已公开投诉处理决定12条、违法失信行为记录2条。

同时根据深化权力运行网上公开试点工作部署会议的精神,按照“集中开发、统一部署、部门使用”的要求,财政厅牵头制定推行部门政府采购网上公开的总体工作方案,统一组织系统开发、建设,推广部署省直有关部门使用,并与省权力运行网上公开平台相对接,接受监察部门监督。20155月底印发《关于推行部门政府采购网上公开的实施方案》,11月印发《关于部门政府采购网上公开系统部署应用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省级在榕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于2015年底前完成系统安装、调试和应用工作,2016年底完成省直其他单位部署与推广。

(五)公开债券发行信息。2015年财政部下达我省(不含厦门)债券额度1259亿元,其中置换债券1086亿元,新增债券173亿元。截至目前,我省已分8个批次48期完成了全年发债任务。在债券发行信息公开上,省财政厅将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管理及制度建设所制发的各类文件均纳入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范畴,一是不迟于债券发行日前5个工作日,通过“福建省财政厅政务信息网”披露债券基本信息、发行兑付办法以及本地区经济运行、财政收支、债务情况、信用评级等信息,并对专项债券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情况和对应项目主要情况给予公开。二是不迟于发行日日终,通过网站公告当期债券的实际发行规模、利率等信息。

(六)公开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并落实“双公示”工作。根据省审改办《关于公布省财政厅行政权力清单的通知》,及时在“福建省财政厅政务信息网”和“中国福建”网站上全面公开所保留得73项行政权力,其中省级行使42项,实行属地管理31项,具体为:行政审批3项、行政确认5项、行政处罚53项、行政监督检查7项、其他行政权力5项。同时公开148项责任清单和3项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以便社会监督。全面梳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目录,在网站公开。对依法作出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决定,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或有其他依法不予公开情形的外,全面公开公示;对行政许可决定及时公示包括行政许可决定书及其文号、设定依据、项目名称、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审批部门,以及其他应当公示的相关信息;对行政处罚决定及时公示包括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其文号、执法依据、案件名称、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处罚事由、做出处罚决定的部门、处罚结果、救赎渠道,以及其他应当公示的相关信息。

(七)公开重大决策信息及做好相关政策解读。全面公开福建省财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公开省级财政开展专项资金和结余结转资金清理规范工作情况,公开推进全口径预算编制工作和实施“营改增”试点工作情况,公开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三农”、教育、社会保障等重大民生支出情况。在网站设置“政策解读”专栏,并细化为“省政府政策文件解读”、“部门政策文件解读”、“其他政策文件解读”三个二级栏目,明确四类必须解读的文件类型:一是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涉及公民、法人利益的政策出台和政策调整文件;二是对管理相对人产生影响的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调整文件;三是经人大批准的财政预决算报告,以及社会关注的“三公”经费等预决算情况;四是财政改革发展规划,专项工作计划等,全年共发布政策解读20篇。

(八)公开事项办事指南。从规范审批行为、提高审批效率的角度出发,根据最新颁布的福建省财政厅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逐条梳理完善门户网站事项办事指南。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情况。福建省财政厅2015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34条,其中网上申请28条,信函申请4条,当面申请2条。2008年起历年累计受理269条。涉及内容主要有财政预决算数据、各类财政资金使用办法等。

(二)办理情况。福建省财政厅2015年依申请公开共办理35条(包含2014年末受理的1条),已按时办结33条,在办2条,全部申请无超期答复。其中同意公开答复20条;同意部分公开答复5条;因非本机关掌握政府信息等原因,形成其他类型答复8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受理的依申请公开,均未收费。历年累计收费为0元。

五、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福建省财政厅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复议、诉讼和申诉。历年累计为0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增强,包括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律、特点缺乏系统研究,在思想理念、方式方法、运作机制等方面还不能完全适应形势发展变化的要求,深化改革和制度创新的意识和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公开内容过于专业化问题仍然需要进一步加以解决,特别是针对社会关注的预算公开等热点,机关内部处室也仍然需要进一步加强服务意识和换位思考,并认真做好公开内容的解读、说明。

(二)改进情况。福建省财政厅现有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2015年已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要求,对照厅条法处提供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梳理完毕,并已在门户网站设立了相关栏目并在“办事大厅”栏目内实现了逐条显示、分类、查询等功能。2016年将进一步实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工作的实施力度,实现在我厅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栏目中的公示,同时对应纸质和电子件报送福建省图书馆、档案馆,方便群众查阅。

下一步,我省将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推动地方实施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的总体部署,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一是完善制度。根据公开工作部署和重点领域公开要求,立足实际、可行,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努力适应公共财政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二是加强研究。特别是要加强研究新预算法和一系列财税改革实施后,财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目标、任务、方法和对热点难点敏感点问题的应对等。三是拉近距离。积极从预算公开的基础性工作入手,着眼于让公众“看得见、看得全、看得懂、能监督”,积极主动公开预算信息。及时公开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扶贫、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等方面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和相关政策。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指  标  名  称

计量

单位

2015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237

2174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237

2174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34

269

  其中:1.当面申请数

2

6

      2.网上申请数

28

127

     3.信函申请数

4                                                                                                                                     

136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33

267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20

85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5

15

     3.不予公开答复数

1

119

     4.其他类型答复数

7

48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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