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财政厅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本网 时间: 2015-02-03 10:28

 

福建省财政厅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现公布福建省财政厅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和附表七部分组成。报告统计数据时限为 201411 20141231,电子版可在福建省财政厅政务公开网www.fjcz.gov.cn)内查阅和下载。如对有疑问,可与福建省财政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州市中山路5号,邮编:350003,电话:059187097186,传真0591-87087113,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zfxxgk_info.cfm?f_cd=1&s_cd=4)。

一、概述

2014年,福建省财政厅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严格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闽政办[2014]49号)的要求,在省委、省政府和财政部统一部署下,本着“加快推进”原则,突出加强了以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为重点的信息公开工作。

全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9条,公开类别细化为十四类。一是机构设置类,包括领导分工、机构设置、职责范围、联系方式等组织情况;二是规范性文件类,包括财政规范性文件及财政政策;三是发展规划计划类;四是统计信息类;五是财政预决算报告;六是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和标准;七是财政厅政府采购类;八是财政审批类,包括行政许可审批和非行政许可审批的办事流程、依据、所需材料及相关办理结果;九是重大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类;十是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和实施情况;十一是应急管理类;十二是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十三是行政执法类;十四是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公开形式主要通过福建省财政厅政务公开网站、《福建财政年鉴》进行公开,以网站为第一平台,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与网站其他栏目有机结合。同时及时、全面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电子和纸质文件送交福建省图书馆和档案馆,以备公众查阅。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政府预决算。在省人大批准后的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省本级政府预决算,内容涵盖公共财政预决算、政府性基金预决算,其中公共预算收入报表细化到款级科目,公共预算支出报表也细化到款级科目,涉及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农林水事务、住房保障等民生类支出,全部细化到项级科目。同时,为了更清晰反映财政预算安排情况,福建省改进和完善了预决算报告与预算草案的内容和形式,一是紧扣重大政策举措和社会热点问题,努力突出重点;二是加大财政报告中财政数据的比重,力求内容丰富详实;三是避免在财政报告中使用专业术语,使预算报告易读易懂;四是完善和细化预算报表,使公众对预算的安排更加清晰明了。为进一步反映财政管理基本情况,每年继续组织专人编写“两会”财政专项材料,对财政管理的最新动态、财政重点支出总体情况及社会关心的财政热点问题进行说明。

(二)公开部门预决算。71家省级部门本级及下属单位在收到部门预决算批复之日起20日内,均将部门的《收支预决算总表》和《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表》向社会公开。部门预决算公开内容细化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支出功能科目细化至款级科目,其中民生类支出全部细化到项级科目。为便于公众理解,各部门除公开有关表格数据外,还对本部门职责、机构设置、数据增减变化的情况进行说明,并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三)公开“三公”经费。省级“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单位范围和部门预决算公开单位范围保持一致,公开内容包括“三公”经费总额,以及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分项数额及相关说明。2014年,省本级“三公”经费预算数6.82亿元,比2013年预算数减少0.4亿元,同比下降5.9%,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69亿元,比上年压减0.05亿元;公务接待费2.2亿元,比上年压减0.13亿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93亿元,比上年压减0.22亿元。为增强可比性,便于公众了解和监督,还统一了“三公”经费公开的范围、格式、内容和时间。

(四)推动基层预算公开。福建省财政厅下发了《关于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闽财预〔2014106号),对全省预决算公开工作进行整体布置,明确预决算公开的主体、范围、内容、形式和时间表等,要求全省所有市县(区)全面完成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工作,全省有8个设区市(不含厦门)以及78个县(市、区)及时公开了政府预决算。

(五)公开政府采购信息。一是将政府采购业务办理和操作过程中涉及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监管要求等进行发布,共发布政府采购政策制度信息109条。二是公开邀请招标、跟单采购等业务办理流程和需要材料清单,并发布省级招标公告信息10149条。三是对采购当事人不良记录、行政处罚等监管结果进行公开,共公告投诉处理信息 10 条,行政处罚信息3 条。

(六)公开重大决策信息。全面公开福建省财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公开省级财政开展专项资金和结余结转资金清理规范工作情况,公开推进全口径预算编制工作和实施“营改增”试点工作情况,公开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三农”、教育、社会保障等重大民生支出情况。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情况。福建省财政厅2014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47条,其中网上申请36条,信函申请11条。2008年起历年累计受理235条。涉及内容主要有财政预决算数据、各类财政资金使用办法等。

(二)办理情况。福建省财政厅2014年所受理的47条依申请公开已按时给予答复46条。其中同意公开答复18条;同意部分公开答复2条;因非本机关掌握政府信息等原因,形成其他类型答复26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受理的47条依申请公开,均未收费。历年累计收费为0元。

五、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福建省财政厅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复议、诉讼和申诉。历年累计为0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增强,包括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律、特点缺乏系统研究,在思想理念、方式方法、运作机制等方面还不能完全适应形势发展变化的要求,深化改革和制度创新的意识和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公开内容过于专业化问题仍然需要进一步加以解决,特别是针对社会关注的预算公开等热点,机关内部处室缺乏服务意识和换位思考,不重视做好公开内容的解读、说明,使公众普遍反映的财政报告,财政数字看不懂的现象依然存在。

下一步,福建省财政厅将在省政府信息公开处指导下,进一步开展好具有财政特点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完善制度。根据公开工作部署和重点领域公开要求,立足实际、可行,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努力适应公共财政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二是加强研究。特别是要加强研究新预算法和一系列财税改革实施后,财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目标、任务、方法和对热点难点敏感点问题的应对等。三是拉近距离。积极从预算公开的基础性工作入手,着眼于让公众“看得见、看得全、看得懂、能监督”,积极主动公开预算信息。及时公开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扶贫、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等方面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和相关政策。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指  标  名  称

计量

单位

2014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199

1937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199

1937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47

235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4

      2.网上申请数

36

99

     3.信函申请数

11                                                                                                                                     

132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46

234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18

65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2

1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2

118

     4.其他类型答复数

24

41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行政复议

0

0

行政诉讼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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