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财政厅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2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牵头部署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和附表八部分组成。报告统计数据时限为
一、概述
2012年,福建省财政厅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严格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闽政办[2012]99号)的要求,突出做好推进财政预算公开、“三公”经费和行政成本公开、以及行政事业性收费信息公开工作,同时,进一步加强财政政策的公开,特别是社会关心关注的涉及民生、“三农”、就业、社会保障等政策的信息公开,有效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二、牵头部署落实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
根据闽政办[2012]99号通知要求,财政厅认真研究部署2012年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公开等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突出检查、督促和指导,注重阶段性通报和整改,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一)稳步推进省级财政预决算公开。一是主动向社会公开预决算报告。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1〕214号)要求,省财政厅在原有已经公开的《省级一般预算收入表》和《省级一般预算支出表》的基础上,继续通过《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福建省人民政府公报》、福建省财政厅政务公开网等平台向社会公开经省人大审议通过的《省级基金收入预算表》和《省级基金支出预算表》,其中一般预算收入报表细化到款级科目,一般预算支出报表细化到类级科目,重点支出科目细化到款级。同时向社会公开经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的省级一般预算收支决算表、省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表和省级重点支出安排情况表。二是不断改进和完善报送人大的预决算内容和形式。为了让人大代表更加清晰地了解省级预算的安排情况,近年来我厅不断改进和完善预决算报告与预算草案的内容和形式,一是紧扣重大政策举措和社会热点问题,努力突出重点。二是不断加大财政报告中财政数据的比重,力求内容丰富详实。三是尽量避免在财政报告中使用专业术语,使预算报告易读易懂。四是不断完善和细化预算报表,使代表对预算的安排更加清晰明了。同时为便于人大代表进一步了解财政管理的基本情况,更好地履行预算审查职能,每年我厅都组织专人编写了“两会”财政专项材料,对财政管理的最新动态、财政重点支出的总体情况以及人大代表关心的财政热点问题等进行详细说明,供省人大代表参阅,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二)逐步扩大省级部门预算公开范围。为增强部门在支出进度的主体责任,做好部门预算公开工作,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财预[2010]31号)要求,我省在省经贸委、人社厅、环境保护厅、外经贸厅、信息化局等5个部门开展部门预算公开试点。省政府办公厅闽政办〔2011〕214号文出台后,我省部门预算公开的范围扩大到除涉密部门以外的其他省政府各部门及直属机构。2012年,所有省直部门在收到部门预算批复之日起15日内,均将部门的收支预算总表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通过各自政务信息公开渠道向社会公开。
(三)加强基层财政专项支出预算公开。按照财政部要求,结合福建实际,省财政厅出台了推进基层财政专项支出预算公开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基层财政专项支出预算公开的重点范围是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支出以及“三农”等方面的财政专项支出;公开的具体内容包括财政专项支出的资金管理办法、资金来源、发放标准和形式、分配结果等;同时,制定了《省级财政补助下级财政专项资金公开目录》,明确了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经费、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等51项专项资金纳入公开范围。
(四)积极稳妥推进省级“三公”经费公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2〕26号)要求,2012年各省(区、市)政府要制订“三公”经费公开时间表,争取在两年左右的时间内,实现省级政府全面公开“三公”经费。按照《福建省人民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闽政办〔2012〕99号)要求,由省财政厅牵头落实“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公开工作。按照省政府工作安排,省财政厅认真履行牵头落实职责,加强组织指导、做好基础工作、制定实施方案、积极稳妥做好“三公”经费公开前期准备工作。一是强化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成立由厅领导任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三公”经费公开工作小组,负责研究制定“三公”经费公开的整体方案、牵头做好“三公”经费的具体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领导小组每年召开两次以上专题会议,研究解决预算公开中的重要问题,并邀请专家举行预算公开辅导讲座。同时多次召开厅长办公会议和专题会议,研究财政预算和“三公”经费公开的组织落实和机制建立等工作,对包括公开的内容、方式、要求等进行了部署。二是深入调研,学习兄弟省的先进经验。由厅领导带队到预决算公开工作开展较好的兄弟省市开展调研。通过调研,了解其他省市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的口径、范围、内容、程序等具体做法以及公开过程中出现困难和问题,为我省制定公开方案打下了良好基础。三是严控规模,做好“三公”经费公开准备。省财政厅在编制省级部门预算时,要求各省直部门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规模,执行中,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团组数量和规模,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出国(境)旅游;加强和规范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编制管理规定和配备使用标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政府采购制度;规范和改革公务接待工作,确保“三公”经费控制取得实效。四是认真研究,制定完整的公开工作方案。11月,省财政厅草拟了《省级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方案》,从省级财政预决算、省级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省级行政经费支出统计和基层财政专项支出等五个方面对预算信息公开事项进行了整体布置,明确了公开的范围、口径、内容、程序以及公开的时间表等,省政府已批复同意工作方案。
(五)继续做好涉及民生等财政政策公开。突出重大民生支出公开,重点公开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三农”、教育、社会保障等方面的重大专项转移支付的资金管理办法和相关政策,突出公开资金补助标准、分配依据、分配结果、使用效率、审计情况以及考核反馈等。及时将我省财政制发或转发的非密重大公共政策规范性文件在政府信息公开栏中公开,并根据需要适时编印相关政策解答材料,如《财政支农政策问答》、《“两会”专项材料》等。同时,加强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全面清理网上行政审批事项及其相关政策要求,规范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福建省财政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在严格落实保密审查的基础上,遵循“全面、及时、准确、规范”的原则,依法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全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6条,历年累计公开1562条。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共有九类。一是机构设置类,包括领导简历、机构设置、职责范围、联系方式等组织情况;二是规范性文件类,包括财政规范性文件及财政政策、发展规划;三是财政预决算报告;四是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和标准;五是政府采购类,包括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政府采购业务流程、投诉处理及违法违规处罚决定、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及其他方式采购信息公告;六是行政审批类,包括行政审批的办事流程、依据、所需材料及相关办理结果;七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和实施情况;八是工作动态;九是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公开形式主要通过福建省财政厅政务公开网站、《福建财政年鉴》进行公开。以网站为公开第一平台,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与网站其他栏目有机结合,共同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信息发布。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定、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六个二级栏目。同时,及时、全面地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电子和纸质文件送交福建省图书馆和档案馆,以备公众查阅。
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中,省财政厅认真落实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推进财政预算公开、“三公”经费和行政成本公开、以及涉及民生、“三农”、就业、社会保障等的财政政策信息的公开。
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依申请情况
福建省财政厅2012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22条,其中网上申请20条,信函申请2条。历年累计受理165条。涉及内容主要有国有资产审查、财政预决算报表、支农资金去向、财政资金使用办法等。
(二)受理办理情况
福建省财政厅2012年所受理的22条依申请公开已全部按时给予答复。其中:因非本机关掌握政府信息等原因,形成其他类型答复7条。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受理的22条依申请公开,均未收费。历年累计收费为0元。
六、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2年福建省财政厅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复议、诉讼和申诉。历年累计为0件。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需要进一步深入研究预算公开、“三公“经费和行政成本公开问题,以推进这一社会关注高、专业性强的工作有效开展。二是需要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部协调机制。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对上述问题,福建省财政厅将把预算公开、“三公“经费和行政成本公开研究纳入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进一步组织力量开展调研和专题研究。同时,加强与省政府信息公开办和财政部联系,及时汇报工作中存在的难点,促进信息公开工作上新台阶。
八、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2012年度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196
|
1562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196
|
1562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22
|
165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4
|
2.网上申请数
|
条
|
20
|
43
|
3.信函申请数
|
条
|
2
|
118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22
|
53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14
|
37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1
|
3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116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7
|
9 |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
元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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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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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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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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